当凌露推开门进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一名倒在地上的男子。
看起来是东亚人种,眉目看上去不过三十岁,因为长时间晒太阳而肤色偏暗,总的来说可以推断是到新几内亚做生意的亚洲人。
这人的额头有一道红色的缺口,几乎有硬币大小,看来是致命伤。流到地上的血液已经凝固,但是还未开始有尸臭味。以凌露的丰富经验,估计大概死了不到十二小时。
这是一家便利商店,主要出售各式的杂货,主要收入来源是零食丶饮料与香烟,但以新几内亚的特色,也有卖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在墙壁上有个特别的货架,上面并列摆着多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有手提电脑丶蛇皮手袋丶球鞋丶茶叶……而且共通点是上面都没有标上价钱。
到新几内亚有些时日的凌露明白那些都是贼赃,这是新几内亚的特色之一。新几内亚人爱好偷东西,不论是有工作或是没有工作的人,顺手牵羊几乎是一种本能。
在新几内亚的公司下班之前固定要进行一个动作∶检查员工们的口袋与背包,以防他们偷走公司的财物。
当地人没有感到这是羞辱,反而觉得是理所当然的。
或者该说新几内亚人眼中基本上没有私人财产的概念,偷窃这种行为对他们来说就跟摘树上的成熟果子一样,不拿才是浪费。
偷了东西自然就要找地方卖出,这类杂货店几乎都会有独有的「进货」管道。与个人品德无关,只是环境使然∶如果不买贼赃,货物的价格会大幅上升,这样就竞争不过其他商店。
就像那台外表有九成新的手提电脑,售价基本是市价的一半。购入价可能就只有市价的十分之一,单看这点就知道为什麽这里贼赃如此抢手。
听起来很不错,但是新几内亚的治安环境不好,外地人尤其是这种散落户生意可不好做,可能某天就被人下手了。
就跟眼前的这人一样,外国商人有钱又没有势力,是最好的目标。
货架上有不少散落的商品,看来才刚刚经过一次洗劫,但要把整间商店搬走总是要费不少功夫,一些比较难搬的东西还是完好的留在原地。
凌露打开冰柜,从中拿出了几罐她爱喝的柠檬味汽水,随手装进储物戒指之中。
她的确是在练功,但与艾莉卡想像的那种在深山绝峰之上盘腿而坐的练功方式不同。凌露是在各个城市之间游荡,进行着特殊的修练过程。
不过总是有需要购物的时候,凌露修习的虽然是佛门武功,但也远远不到清心寡欲的境界,再说她本人也不想练到那种状态。
锵当一声,金属制的门口被一道人影撞开,来人身穿短袖衫与牛仔裤,背上背有一个像旅行用的大背包,样貌是典型的新几内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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