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磨平了大多数人的棱角。
多年前,陈明刚成为酒吧的驻唱的时候,李崇已经是酒吧的一员了。
但那个时候,李崇年少轻狂,血气方刚。
年轻人有过的冲劲,他都有过。
甚至,
他还曾经和陈明打趣的说:如果以前有钱了,一定要追慕倾云。
毕竟,
慕倾云这么漂亮迷人的老板娘,谁不喜欢呢!
后来在酒吧里干的时间长了,李崇的性子越来越圆滑,越来越没有性格。
酒吧里一个月大几千的工资虽然不算很多,但起码能帮他度过那段时间的困难。
慢慢的,李崇对慕倾云只有尊敬。
慕倾云给了李崇一个工作的机会。
当然,
慕倾云同样给了陈明一个工作的机会。
酒吧里的工作不需要风吹日晒,不需要闻这些呛鼻的油烟味,所以李崇待在酒吧的日子里还显得比较年轻。
离开了酒吧,自己开始摆地摊。
他的模样一下子就变了。
挣得更多了,但也更加辛苦了。
摆地摊卖小吃可比在酒吧当服务员辛苦多了。
每次看到李崇,
陈明都在心里很庆幸,庆幸自己是从地球上穿越过来的,不然混的可能还不如李崇呢。
“晚上几点收摊?”
陈明打开一瓶啤酒,今天难得和李崇聚一下,喝一点酒没什么。
李崇的酒量就比陈明好太多了。
刚打开啤酒,半瓶就下肚了:“夏天的时候是凌晨三四点,冬天的话就是凌晨一点多。”
陈明微微沉默。
仔细一想,李崇每天的生活安排的满满当当的。
冬天还好,但到了夏天,凌晨三四点收摊之后回去稍微睡一下就要马上起床去进肉货,赶在中午之间来到夜市占个好位置。
一直等到晚上六点才开始买东西。
这已经不是作息颠倒的问题了,而是完全休息不好。
想到这里,陈明起了接济李崇的念头。
他现在不缺钱了,多照顾一下老朋友也是应该的。
似乎看出了陈明的想法,李崇笑呵呵的说道:“你可别想着给我钱,你那钱挣得也不容易,我有手有脚,不好意思抢要饭的饭碗。”
一瞬间,
陈明笑着摇头。
这家伙从以前开始就很懂的看人心思,不然以前酒吧里的服务员也不会都称呼他一声李哥。
“阿妹,烤几个串过来。”
“我这肉都是当天进的,新鲜的很,你多尝尝。”
李崇吆喝了一声。
陈明倒是没发现,李崇的嗓门比以前大了很多。
幸好夜市的客人不多了,这一声吆喝没有吸引多少人的注意。
未过不久,一大盘烤肉串放在桌子上。
粗略一算,足够四五个人一起吃了。
陈明之前吃了不少小吃,现在自然吃不下太多,象征性的吃了几串。
两人似乎回到了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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