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说实话也就是口嗨而已,怎么毁NBA?
他哪儿知道啊。
难不成和斯特恩同归于尽?
那NBA也不是斯特恩或者任何总裁的NBA啊。
NBA总裁说白了就是30只球队的管家而已,总裁就是管家头子,有管理权但没有所有权。
真正的背后主人是三十只球队的老板。
这点美国和中国就不太一样,在中国台面上的领导往往就是最终大领导。
而美国台面上的往往只是个白手套,真正的大鳄总是隐藏在水下。
这也是美国佬高明的地方。
李良说白了也就是一个打工的,比较牛逼的打工仔而已,老板们的赚钱工具。
甭管鲍尔默多么喜欢李良,是李良的球迷,听李良的话,老板还是老板,打工的还是打工的。
到这个时候,李良才对当年老爹甘国庆和自己说的话有了更深一些的理解。
他不希望李良去NBA打球,就是因为不想他只做一个打工仔,因为他明明可以做一个老板的。
当然,人生不是只有做老板才叫人生,生活一定程度上都是公平的,生老病死谁都躲不过。
对于李良来说,毁灭NBA更多像是一个玩笑。
当时一时意气说出来,过去也就过去了。
从系统里出来,李良陷入了深深的睡眠中。
但有多少真相,是通过玩笑的方式讲出来的呢?
……
第二天,球队休息,李良找到魏大至,从他那里获得了一些关于厄尔-门罗的资料。
魏大至现在全程跟随快船,报道球队比赛,这个家伙算得上NBA历史百科全书,几乎没有他不懂的。
从他那里,李良大致了解了一下门罗。
原来门罗当年因为嫌弃工资太低,要求子弹队给自己加薪。
子弹队老板不肯,于是要把门罗交易去尼克斯,因为只有尼克斯可以负担的起转会费。
尼克斯当时是子弹队的死敌,门罗一旦被交易去那里,估计要两头挨骂。
于是门罗服软,没想到最后还是被老板玻林强行送去了尼克斯。
后来尼克斯在季后赛一连干了子弹五次,把华盛顿人打得狗血淋头,骂声一片。
不过最后,华盛顿人在1978年拿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总冠军,可以对门罗骄傲的昂起头了。
其实门罗并没有做错什么,作为一个员工他只是想多要点钱而已。
70年代,美国种族歧视还是很严重,NBA的工资也没有高到现在这个地步。
作为一个黑人球员,门罗必须为自己老了以后的生活考虑。
但当时的球迷没有这么想,球队更是把控着体育界的舆论走向,球员离开,永远都是球员挨骂,球队屁事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