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的人不重视,不派人打理,自然就废弃了。
好在还是有零星的客商经此地南下,所以镇上唯一的小客栈还在勉强运营。
客栈是一栋略显破败的两层木楼,门口的名为“平安客栈”的牌匾早已斑痕锈蚀,字迹都看不甚清楚。客栈老板钟五娘百无聊赖地窝在堂后裹着厚厚的亚麻被,迷迷糊糊假寐不起;而客栈仅有的伙计,也就是钟五娘的本家兄弟钟蟆,正兴致勃勃地蹲在门口剥着一只野兔的皮。
客栈好几日不见有客商投宿了,反正闲来无事,钟蟆就去不远处的上塘沟里设了几个圈套,今日一早去走了一趟,发现竟然套住了两只肥硕的灰色野兔,还有一只丑陋的獾。
那獾的肉不能吃,只能卖给镇上的杂货商熬制獾油。但野兔却是一道美味。钟蟆估摸着,两只野兔剥了皮清洗干净,上锅一炖,添上些野蘑、板栗、红枣之类,连吃肉带喝汤,那味道真是好极了。
密集的马蹄声响起,由远及近。钟蟆愕然,旋即兴奋地抬头来望向来路,见有三四匹马已然进了镇,正向着客栈这边行来。
钟蟆撇开手里的野兔,搁置在客栈门口的土台子上,反正那台子上还有一层积雪,也不至于弄脏了兔肉。钟蟆随手从地上抓了一把雪擦拭掉手里的污秽血迹,站在路中挥手高喊:“客官,可是要住店吗?”
打头的孔晟翻身下马,扫了一眼这间寒酸的小客栈,又打量着钟蟆,便笑了笑:“对,我们住店。店家,可有空房?”
“有,有!我们有上好的客房,四位客官,你们要几间房?”钟蟆满脸堆笑,精明的小眼睛眨了眨,也在暗暗打量着孔晟四人。
所谓人是衣裳马是鞍,在特别注重仪容和外表的衣冠大唐,孔晟四人衣衫华美气度不俗,又骑着雄壮的高头大马,自然就被伙计钟蟆当成了轻易不得一见的大人物。
“我们四人当然要四间房了。”穆长风轻轻一笑:“伙计哥,快去收拾房间,准备酒菜,我们赶了远路,要好好用饭歇息!另外,我们的马匹要好好伺候着,不得怠慢!”
“好嘞!”钟蟆媚笑着从孔晟手里接过白马追风的缰绳,又冲客栈堂内喊了一嗓子:“五娘,来客了!”
本在堂内昏昏欲睡的钟五娘被钟蟆吼醒,一个激灵从榻上窜起来,猛地拽过披风裹上,就走向堂前,见走进来四位客人。
打头的一个年约十六七岁,面容英挺,身材修长,气度儒雅,但他裹着一件裘皮披风,面色微微有些苍白;而随后的一个,大冬天的还穿着一袭单薄的白衣,头上裹着潇洒的天蓝色英雄巾,腰挎宝剑,英气逼人。而再往后,是两个雄壮的三十许的汉子,身材魁梧,手持弯刀,面色古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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