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9月15日。
四九城,东直门。
三十多米的城楼巍峨伫立,三重滴水的楼檐越是朝上则越是矮小,就仿佛一座山的山顶一般。
城楼下的墩台也有十多米高,经历了上百年的风雨侵蚀,让城墙的表面呈青灰色,充满了古老沧桑的气息。
此时正值中午,熙熙攘攘的人流从城门下经过,六米宽的城门都显得有些拥挤。
城门下,一名看起来二十来岁,身高一米八五,体型精壮的青年男子仰着头看着城楼。
他浓眉大眼脸蛋椭圆,肤色微微有些发黑,枯黄的长发触及肩膀,看起来很是狂放。
一身破旧的藏青色解放服勉强算是干净,就是长裤和大褂上面满是补丁,袖口和裤腿也都磨开了花。
“骡子,你没事吧?咱们该进城了。”旁边一名方脸汉子说道。
他虽然也是一身解放装,但是浑身上下没有一个补丁,也就是解放鞋上面沾染了不少泥土,应该是走了不短的路。
听到这个称呼,本来仰着头的青年顿脸色更黑了。
他转过头,眼神凝视地说道,“张叔,说了多少次了,劳您驾,以后请喊我大名,易传宗。”
张叔听到这话,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随即含笑连连点头,“好好好,骡……传宗啊~”
“易传宗!”青年男子连忙大声纠正道。
“口误,口误。”张叔笑着拍了几下自己的嘴巴,同时按了按自己的耳朵根,这家伙不只是块头大,嗓门也高,声音还硬,这一喊震得他脑瓜子嗡嗡地。
缓了缓,张叔脸上的笑容逐渐收敛,认真道,“以后我就叫你传宗。传宗啊,看来你是真的好了,原来的傻气一点也没了,这样我也放心了,乡亲们也都能安心了。”
易传宗表情真挚说道,“浑浑噩噩二十年,老家儿也没了五年多,这五年多亏了乡亲们照顾,这才有我一口饭吃,等我在这里安定了,我就回去看大家。”
张叔双眼含笑,看来之前人虽然傻,但是什么事情也都记得,还知道自己的老子是五年前没的。
现在这说话条理,也不和原来一样结结巴巴了,还有心回去看他们,哪里还有一点痴傻的模样?
他伸出粗糙的双手,重重地在他的肩膀上面拍了两下,入手和拍了一块石头一样。
“你有心了,不过这还多亏了你大爷,也不知道你记不记得,其实老易每次回来都会给村里留些钱,要不然家家户户的都那么难,可管不起你这个大胃王。看你这身子结实的,和小牛犊子一样,以后可得孝顺。”
易传宗脸色一怔,随即认真说道,“之前我只是脑子转不过来,其实我都记得!”
张叔点点头,感叹道,“这就是命啊,谁曾想到掉到河里再出来,脑子灌了水,人这脑子反倒是聪明了?老易也没个孩子,你三叔没得早,你爸又只有你自己,幸好你的病好了。”
“哎,不说了,好了就好,一会儿你稍微转转就赶紧去你大爷家里,别当街瞎逛。我来这边办点事,今天还要回去。”
易传宗说道,“您忙,您忙,不用管我,南锣鼓巷也就半个多小时的脚程,我自己就可以过去。”
“那行,既然这样我就走了。”说完,张叔直接朝着城门里面走去。
现在易传宗痴傻的毛病完全好了,并且也不是小孩子的智商,就好像正常人一般,这就让人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