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君北誉斟酌,要怎么委婉地告诉她,他好歹是个亲王,伙食还是比较讲究的。
“应该喜欢吧,只是机缘巧合,一直没机会品尝。”
慕容朱雀放了心,“那你介意,今天就**蛋炒饭吗?这个简单好上手。”
君北誉,“好啊。”只要她想,砒霜炒饭,他也愿意咽。
慕容朱雀来到水盆旁,把里面的水倒掉,用舀子重新装满水,先自己把手洗干净,然后换了一盆水,“来洗手。”
刚刚搬金砖,两个手都脏了。
“好。”
君北誉乖乖洗手。
趁着睿王洗手时,慕容朱雀开始准备食材。
先把米饭盛到木盆子里,然后用木勺拨散。
掏出五枚鸡蛋,切一些葱花,找一些调料等等。
洗完手后的君北誉,凑了上来,“怎么做?”
慕容朱雀正要开始教,突然看见男子身上穿的衣服——这是一件淡青色的衣服,朴素儒雅,既没有丝绸的华丽浮夸,又没有锦缎的贵气庄重,似棉而非棉,主打一个舒适。
“你这衣服多少银子?”
“这个?三百两。”
“……”
慕容朱雀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去,“就这?三百两?你确定?就算你不在乎金钱,好歹得有点脑子吧?我不介意你买贵的东西,但也别被砸冤大头呀!”
君北誉轻笑,就知道女子误解了什么。
他拉住女子的手,然后将她的手放在自己袖子里。
慕容朱雀一头雾水,不解男人要干什么,让她摸他胳膊?
但当那冰凉面料贴在皮肤上时,瞬间一种既清凉又干爽的感觉,包裹住她的手。
这种感觉,就好像盖着一个蚕丝被吹空调,要多舒适,便有多舒适。
君北誉歉意道,“按照道理,这衣服应该给你也做上几件,但实在没有别的颜色,这种料子保养起来特别麻烦,不仅不能染,还不能在水里泡,最好也不能暴晒,这颜色不适合女子,所以就没给你做。”
“……”
慕容朱雀知道自己闹了个笑话,她哪知道,古代还有这般神奇的面料?
她本来想问是什么料子这么神奇,突然想起那个在冰山上种植,再用一百种花蕊炒的百蕊茶,瞬间就觉得没必要问了。
这帮有钱人,整天都找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习惯就好了。
“哦。”她将手从男子袖子里收回来,“难怪这么贵,这料子在权贵圈子里很受欢迎吧?”
“不受欢迎。”
“为什么?”
“因为颜色太朴素、看起来太廉价,买得起料子的人,看不上颜色;能接受这颜色的人,买不起料子。”
慕容朱雀笑道,“换我,我也不买。”三百两,太贵了。
君北誉笑容微微一僵,“你不喜欢这个颜色?”那以后他就不穿了。
慕容朱雀敏锐捕捉到,“喜欢,除了贵,我找不到缺点。你就穿着吧,我觉得很适合你。”
“为何?”
“说好听了,是低调又奢华。说不好听,就是看着平平无奇,实际上财大气粗。”
君北誉很想说——你喜欢什么颜色,说出来,以后他天天穿。
但他不敢表现得太殷勤。
只能故意带着疏离地笑容,点了下头,“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