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原谅张家涵,因为他胆子小又懦弱,我不能拿我的标准去要求他。袁牧之说得对,对于杀掉一个人,我是厌恶,而他会恐惧,所以他不知道怎么接受我,只要给他时间,他应该能想明白曹智那种垃圾死了就死了,他的死亡,根本不具备所谓的意义。
我决定去找张家涵,我不放心他在洪爷那,他会被欺负的,等他对我的恐惧感一过去,他会很后悔自己跟洪仲嶙走。如果能用话语解释让他明白我是为了他好才做了这么多,那我不介意费点口舌,如果说不清楚,那么我就直接催眠他带走好了。
无论如何,张家涵是我的。母亲离开我的时候我是没选择余地的被迫接受,但这一次张家涵离开我,我必须让自己重新选择一次。
我穿戴好,揣好光匕首,打算出门。袁牧之带我来的这个地方大概是一处郊区的两层房子,有很大的白色露台,站在上面往远处眺望能看见峰峦叠嶂的青山。已经是夏末初秋,然而还是到处充斥烦人的知了声,此起彼伏,无休无止。除此之外一切都不错,屋里很干净,设施很齐全,打开衣柜有合适我穿的衣服,我甚至还在床头柜里找到一把小手枪,看在它轻巧便携的份上,我决定它的归属权暂时是我。
我在这里面呆了差不多有三四天,袁牧之一直陪着我。我们一块在附近长长的林荫道散步,还在屋后一片不大的池塘里钓鱼——这项工作非常考耐性,我全凭着意志力才坚持下来,并最终收获了一尾不大的鱼。袁牧之夸我很厉害,并把那条鱼交给厨子做为我们当天晚餐的内容,但我终究嫌弃它的刺太多,并认为钓鱼的总结点不应该在吃掉钓来的鱼上。它应该更有意义,比如在垂钓时的思考,比如在那样一段相对静谧的时间里我决定的事。
是的,我决定跟张家涵重归于好。我的时间不多了,如果洪馨阳没能在三个月后受孕成功,那么我也将不复存在。
我从不后悔我做过的决定,但即便是注定要不存在的我,也会想要在某些人心里与众不同。
比如袁牧之,比如张家涵。
今天袁牧之白天都不在,这是我还在睡觉时他在我耳朵边说的,说完他还拿湿乎乎的嘴唇和下巴蹭我,把洗漱留着的水全蹭到我脸上脖子上,非常令我不耐。我闭着眼推开他把被子拉到头顶,又被他拉下来非要贴我的嘴唇才肯走,我对此很不理解,但我没有阻止他的行为,因为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能让我这么跟他躺在软乎乎的床上抱着他的粗胳膊入睡的机会也不多了。
一切都得抓紧。
我迅速将小手枪打开,摸索了一下,发现里面装好了六颗精致的子弹。这个武器尽管使用起来不如光匕首顺手,但因为这里人人都认识它,可能它起到的威慑作用要更明显些。我将手枪收好,无声无息打开房门走出去,整栋房子静悄悄,好像没有一个人。我微微皱眉,从楼梯上迅速下来,正要走去大门处,突然从后面传来一个声音:“原少,请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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