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后,他凭借着惊人的毅力在华夏大陆上闯出一番名堂,即使不会说话,他的双手也筑起了一家公司,即使这家公司可以回收任何废品,却也回收不了被丢失的亲情,他常常这样说道。
一次意外地火灾,将他困在了二十几层高的房间里,他当时很想就这样死去,可心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对他说:活下去,活下去,哈哈!活下去,见证生命的痛苦吧!
于是,他被一个长得很有男人味的大叔救了出去,据说当时情况很险,那位大叔是最后决定再搜救一遍的人。
他趴在担架上,看见一名场地护士用手使劲地捏他的嘴巴,他努力地将嘴巴张开,露出短一截的舌根,护士很尴尬,也很着急地说道:“背部大面积烧伤,他需马上要输血!否则心脏将停止跳动!快点!”
他有点头晕,护士说话的声音渐渐地小了下去,“啊!O型血,O型血!谁是O型血!他需要O型血!……”
醒来的时候,他正在救护车上,那位满脸铺满黑灰色油渍的消防员大叔,就坐在他的旁边,露出一排黄白色的牙齿,对着他使劲地嘿嘿笑着,他看见自己的手臂连着一根输液管,正从那名大叔的手上输送着血,他本想说声谢谢,但他没有说话,因为他说不出话。
护士及时地走了过来,拔掉了输液管,车缓缓地开到医院。
两个月以后,恢复良好的他开着一辆轿车,专门找到了那名休假的大叔,大叔的记性非常好,将他邀请进自己租的房子内,不到二十平米的空间堆满了私人物品,他的眼睛定定地看着一个玩具车,然后仔细地瞧着大叔的脸,呼吸非常地急促。他情绪激动地想说出两个字,但怎么也说不出来,于是他用力地指着玩具,又用力地指着自己,大叔被他的状态吓坏了,“你咋啦!要不要紧?你是说,你也有这辆车?”,大叔看着窗外停着的那辆车说道。
他摇了摇头,拿出手指比划着,最后在地上写划着,可惜看不清。
大叔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拿出一只圆珠笔,和一张报纸,他用力地点着头,拿起来就在报纸上写起来,可惜圆珠笔没有了墨水。
他用力地将笔尖刻出两个字迹,可惜屋内昏暗,他将灯光打开,大叔使劲地眯着眼也认不出,他重新写出两个大大的字迹,大叔还是摇头,他急了,突然将手指伸进嘴里,大叔不是傻子,连忙扯住他说道,“菜市场那边的路口处有一个商店,那里有笔!”,他毕竟是现代人,宁愿咬破手指头用血写字而不去买笔这种事,只有可能在最危急的情况下使用,但他还是扯住大叔的手臂,大叔没办法,一起跟他坐进了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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