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叶帆对枪械的有限认知里,他并不觉得霰弹枪有多牛逼,除了制造的动静大些,尤其是前阿诺州长的电影里,拿一把霰弹枪对着那么机器人一顿乱轰,打了老半天也没见给对方造成多大的伤害,最后还是得靠点什么意外才能够逃一条命。
论攻击速度不如微型冲锋枪,论射击距离不如自动步枪,论准头又不如狙击枪,大概也就比手枪强点吧,但特么看看人家拿手枪的哥们,比如发哥,那特么绝对是帅到渣了。印象中也就黄金配角达叔拿过一把温彻斯特跟恐怖分子恶斗,装逼气十足。
可万万没想到,霰弹枪的威力竟至于斯,直接将一个人轰飞了七八米。
他大喜,举枪便射,雷明顿m870配12号霰弹,一颗霰弹中装有12颗铅制弹丸,一枪放出去那恐怖的炸响能把人耳朵直接震聋,但显然威力绝对不是盖的,叶帆冲着个冲上来的杀手放了一枪,结果一枪三鸟,三个杀手蹲在地上,全捂着脸哇哇惨叫。
要是再近些,搞不好能将三颗脑袋全炸成烂西瓜,叶帆心想。
霰弹枪的加持之下,叶帆终于又撑过了一分钟,但局面并没有根本性的改观,尤其是霰弹打完之后,还剩下四名枪手,能活到这会的本事都不会太差,四个人四支枪,一顿乱射,将叶帆压制在一片乱石窝之间根本抬不了头。
得了,逃了这么多天,终究还是没能够逃出一条命来,叶帆心想,英雄难当是因为代价太大,他不信这个邪特么非要当一回英雄,结果现在连狗熊也当不成了,顶多也就是条死熊。
算了,好歹这两天过的挺爽,是自己活了二十四年时间里最爽的几天,叶帆呼出一口气,双手持着廓尔喀军刀,如果有机会或许还能收割俩人头。只是叶帆有点纳闷,为毛这回脑袋也不疼了,真是到了穷途末路,不会再有奇迹发生的时候了。
偏上帝不让他捉摸透自己的命运,就在叶帆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咆哮的摩托机车发动机的声音再次传来,紧接着,一辆大号的机车顺着山涧的长长山坡一路冲了过来。
“法克,抢功劳么?”一名枪手大骂,显然他认出了那辆机车,并不是跟自己一样的雅马哈。
话音未落,机车前方一支手枪探了出来,枪口火焰如同死神的镰刀。
片刻间,仅剩余的四个人全部被打翻在地,机车一路咆哮着,冲到了叶帆身前。
妈的,这是要将老子碾成肉饼么,多大仇啊,叶帆大怒,强忍着大腿上的伤势挣扎着爬起身来,手里两柄廓尔吃完军刀就要往车手脑门上削去,不料刀子划到半空中,突然停住。
那是杜卡迪!叶帆惊喜异常。
杜卡边呼啸驰近,然后在叶帆身边一个急速转向,宽大的后轮胎旋转着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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