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他的不是人,而是枪,史密斯也没弄清楚这枪是从哪发射的,总之第一枪,打掉了他的牛仔帽,第二枪打弯了掉了他的双筒猎枪,对方没有发第三枪,因为史密斯警长很识实务的举起了他的双手,手指一颤,那支柯尔特左轮掉在了沙地上。
史密斯警官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还拿着枪的话,第三枪打的就不是他的左轮,而是他的脑袋。他不怕死,但命只有一条他是清楚的。
“法克!”史密斯警长看到侧翻的车底下爬出一个女人,他有点不能忍了,自己向个女人投降,而且隐约好像还是个亚洲女人。
不过等他看到叶帆跟贝斯特的时候,心里片是平复了许多,对方三个人自己一个人,除了稍有些大意之外,自己输的不丢人。
“你们是什么人,到我的镇子里干什么?”史密斯警长大怒,他不怒自威,怒的时候威风,审讯那些小偷小犯大声习惯了,压根没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俘虏。
那个亚洲女人走上前来,手电晃的史密斯警长眼花,对方厌恶的瞅了一眼他满身上枪伤和浓密如野兽般的胸毛,目光落在了自己腰间,警长一低头,看到了自己的警徽。
“车不错!”那女人看了看史密斯身后的福特皮卡。
“想都别想!”史密斯怒了,要了他的福特那比要了他的命还不可接受,他是警长啊,就开了一枪车就被别人抢了,自己哪有脸还回镇子,哪有脸面见视自己如英雄的小镇父老和老男孩酒吧的科琳特?
“带上他么!”皇甫若曦回头问叶帆。
虽然语气很不耐烦,但这是第一次主动向叶帆征求意见,刹那间让叶帆有些爱宠若惊。他心里清楚,自己跟皇甫若曦第一次闹翻,就是因为他不肯跟警察驳火,杀警察触碰了他的底线,对方虽然面向凶狠,满身枪伤,但腰里有警徽。
这算是变相的向叶帆妥协。
“带个警察好像也不错,省很多麻烦!”叶帆说,杀了警察当然不行,放了他会招惹来更多警察更不行,带着倒也算不错,几个人对这里的地形完全不熟悉,谁知道前边还有没有什么可怕的荒漠之类,有个向导方便多了。
“让他穿上衣服!”皇甫若曦一脸的厌恶。
十分钟后,史密斯警官好像重三十年前的中东伊拉克战场,当然只是略有回味而已,身上这套迷彩服早不是当年的款式,且底下啥都不穿,感觉怪怪的,但这已经够好了,毕竟人没死,不过当个俘虏罢了,对于美国士兵而言,当俘虏不丢人,他有好多同伴当年在伊拉克被俘虏过,但后来有一个家伙居然还当上了上校,在十几年前重回伊拉克。
就是不知道这帮劫匪会不会遵守日内瓦公约。
至少现在他的待遇还不差,双手虽然被绑着,但没被塞到外边的车厢里。跟一个面目清秀的小子坐在后排,他看那小子不大像是坏人,八成是被劫匪一起绑架杰的,但显然又觉得不见得,那小子给他的感觉有些怪,说不清怪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