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帆嘿嘿一笑:“一个滑不溜手的小石头,我怎么装才能牢固点,塞进你的屁股里么?”
史密斯警长一愣,然后听明白了叶帆的话,夹紧的两腿一分,一个圆润的青石从裤管里滑了出来,他大怒,想法克人,但话没说出口,又笑了,他早就怀疑这几个劫匪使诈,但怀疑不等于证实,他只能乖乖听话,现在证实自己有预料不错,聊足以自慰了。
一路不走大路走小路,美国公路网四通八达,沙漠之中也有,当然在深入沙漠之后还是断了,福特车最适合跑这种路,一路上咆哮如雷,远处沙尘漫天,地耐热气腾腾导致无处看上去有些海市蜃楼的幻像,但视线之外的幻像,依旧是一片沙海罢了。
比起他那些死在伊拉克或者阿富汗的兄弟,史密斯警官的俘虏之旅显然要轻松的多,三个劫匪似乎都不算穷凶极恶之辈,一个多少有点女人像的男人,一个长的极漂亮但比男人还凶的女人,只有那个叫叶帆的上海小子似乎正常些,就是看上去像流氓无赖,他经常去洛杉矶逛,洛城街道上有不少骗子,跟上海小子有些相近。
这样的组合实在不大像是江洋大盗,实际上半天之后,史密斯警官跟中国小子就有说有笑起来,像是阔别多年了老朋友,中国小子虽然油嘴滑舌,但很健谈,尤其是跟你东扯西扯的时候,让人很舒服,以至于下午的时候,史密斯警官居然坐在了福特的驾驶位上,因为那个中国小子叫累,死活着不想开车了。
原本很凶的亚洲女人,别人说十句她顶多吐一两个字,而且基本上都是滚、哼之类的语气助词,但这回却没有反对,只是将车边的小男孩撵到了副驾驶的位置,然后跟亚洲小子一起坐到了后排。
叶帆绑架罗密斯警察只是不想杀了他,但却有很意外的好处,他对沙漠里的道路真的很熟悉,这无异节省了大把的时间,在天黑之前赶到了边境。
美墨边境并不好偷渡,虽然是荒凉的沙漠,但有电网和壕沟,以及无处不在的摄像头和传感器,只要有人和车靠近,就会报警,巡逻警察会在分分钟内赶到,当然,偷渡者几乎都是从墨西哥那边过来的,没有人愿意天堂有路不走,非要去地狱里耍耍。
罗密斯警长显然忘记了他的职责,他跟劫匪们混成了哥们,喝着可乐咬热狗,吹自己在伊拉克有多勇敢,虽然那是三十年前的往事,但毕竟人老了容易回顾过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谈到越境的时候,史密斯终于像是个警长了,他极力阻挠叶帆他们偷渡,并信誓旦旦的保证他有渠道可以直接从向西二十公里之外的卡莱克西科市合法过境,不过他的建议并没有被接受,因为中国小子说那个一声很少说话的墨西哥男孩叫贝斯特洛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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