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啊,看到你这副德行,我要是个女人也把你当成一坨屎了。”老伙计大笑道,过了一会儿,他又笑厉害了:“好小子,原来你已经当了回男人了啊,哈哈哈……”
狄肯看着笑腰都直不起来老伙计,羞愤抱住膝盖,只管抱头难过,哭道:“我是真……真喜欢那个人……我该怎么办……”
老伙计笑了一会儿,发现狄肯是真伤心了,于是不再跟他开玩笑,拍拍他肩膀说:“我说狄肯,别伤心了,那个女人不要你,是她眼瞎了,你这样好小伙打着灯笼也找不到。既不赌博,也不喝酒,人又老实能干,比街面上那些混子好一万倍,我要是有女儿早就把她嫁给你了。听我,今晚去妓|院找个女人好好睡一觉,明天醒来就什么都忘了。”
可是狄肯听对方把自己跟街面上混混相比,心情低落了。他虽然不敢拿自己跟阿尔瓦先生比较,可是如今也真正知道自己是癞想吃天鹅肉了。
狄肯觉得自己应该忘掉路易斯先生,可是那个人总是自动出现他脑海里,想忘也忘不掉,毕竟狄肯已经暗恋这位先生两年了,他决定再试一试。
天空还蒙蒙亮,太阳刚地平线上露出了一丝金色光泽,狄肯采摘下一朵鲜红玫瑰。这是今天清晨开放第一朵红玫瑰,表面还蒙着一层薄薄水汽,轻轻一晃,水汽凝结成一滴晶亮水珠花瓣上抖动,像个顽皮小孩子。
狄肯带着这支初绽放玫瑰爬上了路易斯先生卧室阳台,然后将这支玫瑰别了窗边栏杆上。他愣愣注视了玫瑰一会儿,心情好像突然变好了,起码他养出来花儿能留喜欢人窗前。
从这天起,他每天趁天不亮时候,就悄悄爬上路易斯先生窗台,然后带给他一束刚绽放红玫瑰,再将昨天凋零玫瑰带走。日复一日,狄肯心中带着点小小期待,他幻想哪一天,路易斯先生会打开窗户,然后将他送来玫瑰取走。
然而,一天早晨,他刚刚从窗台上爬下,正要抬头看一眼他刚才插上窗台玫瑰花。窗户忽然打开了,穿着睡衣路易斯先生站窗前,苍白手指夹起了玫瑰,然后面无表情把花丢了下来。
玫瑰掉地上,沾满了泥土,原本透明纯净露水洒土地上。狄肯捡起玫瑰抬头望去,路易斯先生也正低头看他,他金发微风中轻轻扬起,眸子沉静无波,然后他‘吧嗒’一下关上了窗户。
狄肯握着玫瑰,站冷清风中,玫瑰花花刺刺破了他手指,可是他似乎感觉不到疼痛,只是愣愣望着那个窗台。
柴房老伙计发现狄肯精神越来越萎靡了,他叹了口气教育狄肯说:“小伙子振作点,别为了一个女人这样消沉,咱们虽然没本事,但爱人心不比任何人卑微。忘记这一个女人,总会有下一个好姑娘等着你,她会心疼你,比现这个狠心女人好一万倍,她失去你是她损失。”
狄肯擦擦眼睛,对老伙计笑了:“你说得对,我爱人心不比任何人卑微,他不稀罕我,总有人稀罕,我是个好人,会有人喜欢我。”
“这就对了。”老伙计说,可过了一会儿,他又疑惑看了眼狄肯,‘他’不稀罕?
经历了惨烈失恋狄肯不想继续布鲁斯庄园工作了,他觉得自己没办法继续面对路易斯先生,他找到了庄园管家,然后请求辞职。
老管家对狄肯感到生气,他斥责他说:“实是太令人失望了,我原本以为你是个好小伙,没想到你这么不负责任,早知道当初我就不雇佣你了。现急急忙忙,你让我去哪里再雇佣一个花匠?”
“对不起,先生。”狄肯觉得对管家先生万分抱歉,可是他必须要走。
管家叹了口气说:“好吧,不过你要再干几天,等我把花匠雇佣来。”
狄肯只会养花和修剪灌木,是跟过世爷爷学,庄园工作也多亏爷爷跟这里管家是老朋友。等离开了庄园,狄肯还不知道能不能再找到一份花匠工作,他对自己即将离开庄园日子感到迷茫。
可是就这天下午,原本阳光明媚天忽然下起了瓢泼大雨,外出打猎绅士们纷纷骑马归来,可就是不见了路易斯先生。
陪同拾取猎物一位男仆说,路易斯先生独自往深林方向去了,没有人跟随。众人焦急望着林子,期盼下一刻他就能自己出现,可是直到天黑了还没有他影子,而雨还一直下个不停。
一种不好感觉狄肯心底升起,他穿上了一件披风,然后便冒雨出去找人了。
森林里漆黑一片,狄肯只提着一只煤油灯,深一脚浅一脚往森林深处跑去。他大叫着路易斯先生名字,可是雨声阻拦了声音传播,到处都只有沙沙雨声,也不知道究竟走了多久,狄肯终于听到了一条猎狗喊叫声。
他顺着声音跑过去,然后看到了昏倒地路易斯先生。周围没有马儿,只有一条猎狗,路易斯先生浑身都湿透了,衣服上沾满泥浆——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前世故事,跟亚当和爱德华只有一点点联系,主要交代一下白花们前世结局。
但是正面描写白花,我感觉很恶心,所以就编了个小故事,侧面交代交代,应该也可以吧。本来只打算三两章结束,不过一写这个故事忽然好有感觉啊,我就稍微拖长一点,写个章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