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和沈副司长有个交易。
——什么交易?
——哦,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是做他的情人罢了。
……
吴非当然不能把实情说出来,所以只有含糊其辞:“……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特别司把这次的案子认定成了普通的民众同情女巫的事件?”
“从特别监狱里出来很难吗?”吴非问道。
“是从来没有过。”莉莎阿姨看了他一眼。
“不过能出来就是好事,我们再等等红雀的消息吧。”
学校的工作结束后吴非犹豫了一下该去哪里——
按照常理,他当然应该回崔兰街的房子,如果他没有理由地夜不归宿,莉莎阿姨肯定会怀疑。
但是他现在是不是该回沈行家?如果他不回去,沈行会生气吗?如果沈行生气了会怎么样?
……关键是他现在并不清楚作为沈副司长的情人究竟要承担什么义务。
最终吴非选择了包袱款款地回到崔兰街261号。
因为他虽然没有过给人做情人的经验,但他毕竟参加过社会工作。
只要把“情人”当成一份工作,把沈副司长当成他的老板,这个问题就很好解决了。
“晚上主动回沈行家”就是一项老板没有明确布置,但是他可以主动去完成的工作。
众所周知,一旦他主动去承担一项工作,固然老板会高兴,可能会给他升职加薪,但不出意外的话,这项工作就永远是他的了——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他以后每天就都要去沈行家里报到了。
那么如果他是一位积极进取的工作者,当然是要让老板高兴,争取更进一步。
可对于一个没有任何事业心,甚至还想辞职的工作者而言,当然是老板不安排的工作就不做,等老板安排了再说。
于是吴非迅速明确了自己并没有想在情人这个岗位上更进一步的意愿,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果断地选择了回崔兰街。
#老板没有安排的工作就不是工作#
就这样又过了一天,红雀没有被放回来,但沈行也没有来拿他回去。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www.adouyinxs.com 。请牢记。吴非在忐忑中过完了一天,暗自怀疑不会是行神嫌他工作不积极,所以准备开除他,并取消他的工作福利——放红雀等人回来吧?
就在他已经决定了如果明天红雀还没回来,他就主动回沈副司长宅邸里,认错挽回工作时,第三天一早,红雀也回来了。
红雀和莉莎阿姨两人抱头痛哭。
莉莎阿姨:“谢天谢地,你真的回来了。”
吴非也放下了心,并再次坚信了“老板没有安排的工作就不是工作”,沈副司长一定是原本就没打算让他每晚都去他家报到。
好像情人本来就应该是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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