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邓文兵听徐君然提起关于信访工作的时候,马上精神一阵,直觉告诉他,自己的好机会来了!
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邓文兵苦笑了一声对徐君然说道:“县长,您这话说的倒数没错,这信访工作,是真的不好干呐。”说着,就开始跟徐君然抱怨起这信访工作有多么难做,不外乎是群主的要求有时候不合理,而且信访部门实际上是没有解决问题的权力的。
徐君然听着邓文兵的抱怨,却明白他说的应该大部分都是实话,现行的信访机构庞杂繁多,归口不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设有信访机构。但由于信访机构并属于国家机关序列,这些机关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隶属关系。中央信访机构对地方信访机构及中央各部门信访机构之间的管制协调能力十分有限,各地信访机构的职能和权力及其运作方式都有很大差异,而导致信息不共享,缺乏强制约。
不仅如此,信访问题涉及到各个方面,出现了信访问题综合症,使信访机构承受了太大的社会责任。由于信访部门并不具有解决一切问题的实际权力,可信访者却在很大程度上把信访部门当成了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这样就势必把信访部门当成了信访群众的直接对立面。而且从理论上说,信访只是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行政救济手段之一,而国家的司法救济才是公民权利救济最为主要的形式。但在实践中,群主更多地相信信访这一行政救济手段,并把其作为最后的希望所在。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各地司法导致公民不能得到正常的司法救济是主要原因。
徐君然更加明白,在一定程度上,由于具有华夏传统社会长期存在的“人治”思想这一基础,信访制度作为一种民情上达、伸冤维权的特殊管道,对社会起着安全阀,对老百姓起着安慰剂的作用。但是必须看到,这种试图用行政救济替代司法救济的一个严重后果,是在客观上消解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这一现代社会治理的基础。
现行的信访制度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缺失,立案和答复均具有十分的随意性。虽然确定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基本原则,可是对于如何确定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却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造成各部门均可以以各种理由相互推委;而处理问题又要看领导的脸色行事,靠上级批示。各到还建立了“各级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这种领导体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直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对因为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规模的连续到省委、省政府集体上访或者到京城上访,对社会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这种信访领导体制对各级党政重视信访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也解决一些问题。但由于各级政府为了抑制上访的增加和升级,在收买和欺骗等方法不能发生效果时,就会采取各种手段对信访群众进行打击,甚至政治迫害。少数地方政府对信访者进行打击和政治迫害产生了十分严重的政治后果,其中之一,就是使信访成为了有效的社会总动员方式和维权抗争的手段,导致集体行动增加;第二个后果是,政治激进主义在信访者中产生,并获得迅速繁殖的社会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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