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很快的,我就会觉得心脏是一个多余的东西,然后我就会去庆祝自己是一个没有心脏的异类。我无法阻止这个荒谬的想法在我的脑海里形成一个定式。
阿半穿好衣服,开心的走到我身边挽着我问道:“晓生,我们晚上吃什么。”
我皱了皱眉,厌恶的说道:“总之不要再吃酱油炒饭。”
“酱油炒饭?那是什么东西?”
“一种,很难吃的东西。”
太阳落下的时候,余江大酒店,这座小城里最豪华的酒店。我不知道我怎么会拉着阿半来到这里,这里可不是我这样的人可以消费的。只是,我就是那样本能的拉着阿半走进了小城里吃饭最贵的地方,然后坐在了靠窗的位置。
服务员优雅的走了过来问我需要什么,我对着菜单随便指了几个自己从来没有吃过的菜,而阿半则一直含情脉脉的看着我。
我算了一下我所点的菜加起来要一千多块钱,只是一千多块钱而已,在这样无名的小城里,一千多块的消费已经算的上是很有品位了。可就是这种小城里的“很有品位”的晚餐,却是我人生的第一次。
但我的口袋里,却只剩下一百六十八块钱。
在吃到一半的时候,我站起身来,阿半疑惑的问道:“怎么了?”
我拿着纸巾擦了擦嘴角,平静的说道:“饭菜不怎么合我胃口,我去下洗手间。”
洗手间里空无一人,我半靠在墙边默默等待。过了五分钟左右,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走了进来。胖子瞥了我一眼,在便池前站定,拉开裤链。
我走到胖子身后,挥拳重击他的后脑勺,胖子晕了过去。我从胖子身上掏出钱包,然后把胖子扔进厕所隔间里。
当一个个体,拥有了可以轻易消灭另一个个体的力量之后,他到底会怎样选择。
把自己当做怪物一样吓的瑟瑟发抖躲在家里吗?还是就像我刚刚那样,随心所欲不在乎世俗约束。在和小雪认识之后,我明明就有这种力量,但是我却不肯去用,所以小雪才会不得不因为没有钱而继续去卖。
既然束缚力量只是让自己过的更加艰难,那么又何必去束缚。毕竟,他们只是蝼蚁。
我想起了田牧野,他应该便一直这样随心所欲的生活着,所以才会害怕失去自由。而现在的我,正在变成像田牧野那样的存在。
明明知道自己这样做是错的,但我却不想去阻止自己这样做。打晕胖子,拿到钱,我心里无喜无悲,觉得这样其实也不错。
这种高人一等的姿态这般自然。
我拥有可以轻易杀死那个胖子的力量,但我却只是打晕他拿走他的钱包,这应该算是我对胖子的恩赐了。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人要知足。那个胖子能活下来,就应该知足了。
我结完账,拉着阿半离开了酒店。我看了看时间,已经五点四十了。“夜半”是晚上六点钟正式营业,从这里到“夜半”也只是五六分钟的路程。
该去找点自己以前没有找过的乐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