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弘基已经年近而立,自然不肯与李世民这个才十四岁的孩子动手。情急之下,眼角余光扫到了李旭,心中顿时有了计较。
拍了拍李世民的肩膀,他笑着将祸水东引:“二郎想找人讨教武艺,何不寻一个年龄和自己相仿之人。他春天时在塞上曾阵斩索头奚部可汗俟力弗,古之秦舞阳之勇,亦不过如此……”(注8)
“当真!”建成、婉儿、世民兄妹三人同声惊叫,再度打量李旭,才发现对方虽然穿了一身书生衣冠,腰上别了一把连母鸡都杀不起的饰剑,那副骨架和身高却绝不是一个书生所有。不由的,三人对刘弘基的话信了几分,目光中也随即露出些佩服之色来。
“你们可以问问他自己可有此事!”刘弘基微微一笑,趁热打铁。李旭出身寒微,这是他与建成、世民等世家子弟交往时的一个大短项。但是,听了他才草原上所作所为之人,绝不敢再以常人眼光看他。所以刘弘基认为,于其让自己的好兄弟欠了人情去求唐公,不如反过头来让唐公的几个子弟主动与李旭交往。如此,对好兄弟目前的处境和将来发展,都有莫大的好处。
李旭从来没跟官场上人打过交道,怎么会理解刘弘基的良苦用心,见李氏兄妹以目光询来,立刻红了脸,吞吞吐吐地解释道:“那是,那是在两军阵前,奚人败局已,已定。我无意出刀,没想到还是杀了他!”
“无意出刀都能刀劈可汗头,若是有心出刀,岂不是整个草原都给你翻过来!”李建成拍掌赞叹,脸上充满了欣赏之意。
“来人,把我的皮甲给仲坚兄拿来!”李世民高兴地大叫。恨不得马上下场与对方走上几圈。他自幼习武,天分奇佳,十岁后已窥门径。如今技艺已经高出同龄少年甚多,平素根本找不到对手。去找唐公的侍卫们比武,那些侍卫又不敢伤了二公子,三招之后便弃械投降。长此以往,李世民心里难免有了寂寞之意。今天终于有个现成的陪炼送上门来,当然没有轻易放过之理。
旁边伺候的家仆答应一声,立刻跑下去拿皮甲。李旭再三推脱不过,只好到树后将外套解了,挂在树枝之上。
演武场外,本来设有专门更衣的房间。李旭没在豪门中生活过,怎知道国公家的讲究。按照乡下孩子玩打架的规矩,转身到树后即脱。待把身上身下都变成了短打,才猛然想起来,还有一个千金小姐站在演武场上。
登时,他脸色更红,活脱一个煮熟了的螃蟹。那李婉儿却不着恼,忍着笑意打量李旭的身材,只见他肩宽背阔,猿臂狼腰,看起来比穿书生袍时不知道顺眼了多少倍。
“二公子的皮甲,恐怕不合李公子的身!”李世民的贴身伴当捧着一身练武时穿的鹿皮软甲跑来,看了看李旭的骨架,低声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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