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出一口气,觉得畅快淋漓。
苹果味醒目跟橘子味芬达,都各有千秋,好像一个是美得带有攻击性的貂蝉,一个是带有魅惑魔力的妲己,两方斗艳,各有媚态,平分秋色,让人难以选择。
周末站在他身边,有点无奈地看了半天,拿了一瓶可口可乐,随后对他说:“这瓶我的,你自己选一瓶。”
在苹果跟橘子中间,展开了一场无声的战争。
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在他将手伸向苹果味醒目后,终于结束。
好像一切都没有开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结束了。
他喜欢吃黄瓜味的薯片,这是每次去超市,都一定会选择的东西,算是他后宫佳丽中的宠儿,常年被翻牌子,躺在货架上,带着一种有恃无恐的淡然。
之后,要选择的就出现了难题,咸口跟甜口需要合理安排,再有就是干果类、果脯类需要挑选能够搭配得当的口味。
就在他纠结的时候,周末提着篮子走了过来,把他看得比较久的零食统统装进了篮子,随后问:“还有什么想吃的吗?”
周末一直都知道杜敬之有这个毛病,就是选择困难症。
杜敬之从小零花钱就少,这使得他必须用有限的零花钱,选择自己最想吃的口味,不然就会吃了不太想吃的,还想吃自己最想吃的那款。
选择困难症的起因就是——穷。
周末这种大款跟他就很不一样了,就是想吃什么,就都买了,回去之后挨个吃。
当年,杜敬之还没有超市的收银台高的时候,盯着台子上的棒棒糖,好半天选择不出来究竟买哪个口味的好,盯到后来,都快上课了。
周末比他高一些,把每种口味的棒棒糖都买了一根,给了他。那个时候,周末就像一个英雄一样,让他暗暗决定,以后再也不讨厌这个“别人家的孩子了”。
现在,周末跟他在一块,就是一个雷厉风行的风格,直接跟杜敬之说,自己想吃什么,问杜敬之想不想吃,如果不想吃,就再换一样,大多是从平时摸索出,杜敬之喜欢吃的那几种里挑选一样,总会有杜敬之今天想吃的。
就好像,周末早就知道他最喜欢喝可口可乐,喜欢可乐味棒棒糖,喜欢黄瓜味薯片,还有凉皮、烤肉、牛排、火锅,火锅的时候一定要有鱼豆腐。
周末还知道,如果他想吃什么,没吃到,在那之后会惦记好久,直到吃到了为止。所以周末就尽可能地满足杜敬之所有要求,免得杜敬之茶不思饭不想的。
临走的时候,还在冰箱里拿了两个冰激凌,这才去门口结账。
回到家里,杜敬之终于老实了下来,一边吃冰激凌,一边听周末帮他补习,还忍不住拍马屁:“我觉得你有当老师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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