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只是一部分,刘君韬还提出要对大明各地的官吏进行培训,将山东、山西的学校模式推广到全国去,所有经过科举脱颖而出的学子,都必须在学校中学习两年、并且顺利毕业才能做官。
刘君韬认为,大明的官吏应该是事务官,是干实事的,而不是只会空谈道德的道德家!
这些学子通过科举是在修身养性、培养为国为民的精神和道德,而通过学校学业,则是在学习如何治理地方、如何勤政为民!
而且学校之中没有参加过科举的学生,也可以参加国家的统一考试,按照考试成绩发放资质~证书,虽然不能当地方官,但可以按照能力不同分配到大明各地充任吏员,以便逐步替换已经开始变质的基层吏员,净化大明的基层官员队伍。
这就增加了书生为官的难度,同时也拓宽了那些无法通过科举,但也有一腔报过意愿之人的道路。
可以说,刘君韬的这份奏议从根本上已经动摇了文官的基础,让大明的文官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一旦刘君韬的这份奏议获准施行,大明文官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到时候,文官手中的权柄会大幅度削弱,弹劾权、司法权、税务权全部丧失,就连晋升通道也会受到挤压,科举已经不是唯一进入朝堂的道路!
对于占据天下九成之多的农人,刘君韬也有所规定,那就是天下土地收归国有,一切土地不论是士绅、官吏、豪强的,都要收归国家!
当然,朝廷会按照农田的生熟定价,花银子购买,然后再统一分配给农人,按照每户人口的多少,进行分配;农人只有使用权,也就是俗称的“田皮”,所有权也就是“田骨”依旧是朝廷的。
每年农人需要向朝廷缴纳每亩一百斤粮食(明代每亩的产量平均为五百斤左右),当然不同的粮食和肥力不同的土地,缴纳的粮食数量也有所不同,朝廷会出具详细的目录颁布天下。
农人在向朝廷缴纳完粮食之后,便不需要再缴纳任何杂税,只需要支付人头税便可,剩下的产量无论多少,全都是自己的!
这边是后世联产承包制的变种,刘君韬直接拿来借用,不过也做出了一些修改和保证。
刘君韬在奏折中提出,如果朝廷收购土地银子不够,自己可以将玉山票号上交国家,可以将自己的财产上交国家;如果地方上的豪强、士绅抵抗作乱,自己可以率军平定;如果朝中大臣拖尾不决,自己可以抽调幕府人员赶赴各地推行!
刘君韬就是要用这种方法,让天下百姓手中都有足够的土地,同时又禁止了土地的买卖,也就保证了百姓的生存基础,最大程度的降低了百姓沦为流民的可能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