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又见六趾

林封谨依旧拿出来了自己招牌式的书生行头,区别是自己骑着马,而书箱则是背负在了另外一匹马儿上,而西戎的书生的服装也不是宽袍大袖,颇有些类似于先秦时代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装束,好在腰带和头巾都是颇为飘逸,与普通人的衣服很是有些区别,辨识度很高。

草原虽然风景美丽,但是也到处充满了攻伐与杀戮,林封谨在草原上面策马刚刚走出了三四十里,就被数十骑穿得破破烂烂吆喝着的牧骑围住了,这些战力不凡的牧民们乃是被挑选出来的勇士,他们的职责就是策马在草原上围绕着自己的部族领地奔驰巡逻,遇到强大的敌人就示警,弱小的呢,自然就打劫了。

这些牧骑本来围住林封谨的时候,双眼当中闪现着的是野狼一般的贪婪残忍的光芒,但是当双眼看到了林封谨身上的衣着,还有另外一匹马背上的书箱的时候,那种目光就渐渐的消退而去,很明显的换成了尊敬。紧接着,一个年纪大的牧民便跳下了马来,手抚胸膛,大声歌唱了起来:

“远方的客人啊,请问你是从什么地方前来的。”

“长生天把您送到了这里,那么就请像天上的喜鹊那样栖息一晚吧!”

“.......”

林封谨虽然已经是三里部实际上的掌控者了,但是这里是西戎,距离三里部生活的地方足足都有好几千里,绝对不是在草原上生活的民族风俗都是一样的,难得这个部族表示出来了善意,因此本来都是严加戒备的林封谨愣了一下,就顺水推舟的接受了他们的好意,因为说实话,他都是一天一夜没睡,并且胯下的两匹马儿也快要到极限了。

来到了这个部族的驻地以后,林封谨算是体验到了草原人的好客,他在胡须都要白了的族长面前再次重复了一次自己前来西戎寻找赤蝎的谎言,然后很上道的从书箱里面取出来了一些小礼物进行赠送,这些小礼物并不贵重,比如说是针线啊,引火用的火刀火石啊,铁制的护指啊,却是草原上奇缺的东西,拿来送人很受欢迎。几乎是百试百灵的。

有了良好的交流开端,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是宾主尽欢了,林封谨没费什么力气就淘换到了三匹好马,然后获得了一个温暖舒适的帐篷,值得一提的是,林封谨身上的书生气质看起来很受草原妹子的欢迎,结果当天晚上想来钻林封谨帐篷“借种”的草原女子几乎达成了两位数,不堪袭扰的林封谨最后只能苦着脸钻进了族长家的帐篷才消停了下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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