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老板”再度拔刀,血拼匪帮,所有租客背叛“老板”而纷纷逃离,反倒是女主角阿曼去而复返,带着老板的尸体怅然离开……
对于沐柔来说,这个故事无疑满足电影拍摄的全部要求,而且具有强大的冲击感。
她的脑袋有点懵,甚至竟忍不住眼睛有点湿润。看得出她已经代入到女主角阿曼的身上,为“老板”的结局、也为两人凄惨的爱情而悲伤。
“这真的是那位‘发哥’给你的剧本梗概?只用了一个电话的功夫?”
段曦吃着橘子点着脑袋:“不然呢?”
“你胡说!根本没有什么‘发哥’,这就是你自己写的!”
“咋了?”段曦吓了一跳,心道哪里露了马脚?毕竟段曦打死都不愿意暴露自己穿越者的身份。
一旦暴露,单是各方势力的好奇心都能害死他。
沐柔有理有据又带着脑补说:“哼,虽然故事经过了艺术加工,但我一眼就看得出,这和平饭店的原素材就是咱们住的这个岚烟楼!”
段曦一怔,还真是。
虽然存在很多不同,但作为一个江湖避风港,故事里的“和平饭店”和现在这座岚烟楼确实性质很接近。
不怪沐柔会联想到此处,换谁都忍不住将二者联系在一起。
“再加上你写那么流畅,显然脑子里早就有了成熟的构思——甚至可能成型很久了吧?要不然,就算什么发哥告诉你的故事梗概,你写作时候好歹也得考虑权衡啊,但你完全没有。”
段曦揉了揉脑袋,一时间竟无力反驳。
沐柔得意起来:“别以为我是三岁娃娃,我可聪明着呢。”
“算了,至少我保证这故事没人看到过,更没人拍过,你拿去用就是了。里面女主角的表演风格可能需要夸张一些,但对于你这种专业演员来说不成问题。”
沐柔压根儿没听进去后面的话,而是震惊于自己的猜测竟然是真的——真的没有什么编剧发哥,这本子就是段曦这家伙写的!
“天哪,太不可思议了!你不仅是神级保镖,还是神级编剧啊!我倒是奇了怪,这有什么好掩饰的呢?你这本事要是拿出去,你知道在电影圈子里会产生什么震撼效果吗?你知道这一个剧本就能卖多少钱吗!”
段曦:“是啊,问题就在于能卖钱啊。我谎称是发哥写的,就能正大光明向歌总要编剧费了;要是说是我自己写的,怎么好意思张口要钱?”
毕竟陈安歌都说了,“缺钱用了随时去财务支取”。人家女老板这么大度,钱随便你花,还怎么好意思额外索要什么剧本费。
某个自称不是三岁娃娃的大聪明觉得挺有道理,马上选择了相信:“我会替你保密的!而且我觉得吧,歌总要是看到这剧本,花再大价钱都会买下来的——你要发财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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