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承欢骑上从制服的卫兵那里拿来的摩托,抬脚滑下了山坡,背上斜挎着从卫兵手里夺下的来福枪。
直升机俯冲下山坡,大灯在森林中不断晃动。雪上摩托的头灯照耀着橇搜索队在树林中穿行。
叶承欢熟练的滑行下山,他的黑色礼服在雪地里非常明显。在他后面,自动武器在不断开火,在他宛如幽灵般的激动变轨中,全都打在了周围的树上。
叶承欢来到一处空旷地带,直升机的探照灯已经找到了他,机上的机关枪把他周围的山坡打得到处冒白烟。
他一个转身,在树林里快速迂回前进。一辆雪地摩托追近了他,向他包抄过来。
叶承欢停下了,反而抱着肩膀瞧着那辆摩托快速逼近。
砰!
摩托车手光注意叶承欢,没注意到前面有根胳膊粗的树干,整个人亲吻上去,被拦腰绊倒,摩托车不停,一头扎进雪堆。
叶承欢撇撇嘴:“唉,超速害死人啊!”
他转身刚要前行,从一棵树后伸出一把枪,刚好顶在他的眉心。
一个披着白色斗篷的俄官,铁一般硬朗的脸膛上看不出丝毫表情,只有嘴角的牙光一闪,伴随一声沙哑的嗓音:“说再见吧!”
话音刚落,他已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机针撞击底火,弹药在一瞬间升温膨胀,骤然累加的冲击力,将弹头以三倍于音速的初速度飙出枪膛,同时伴随的还有,诡异的橘火,以及刺鼻的火药味!
就在枪械激发的一刹那,叶承欢已经动了。
他的速度并不能超越子弹,但人在面临死亡时,刹那间迸发的潜能,绝对可以超越任何想象,这样的事在普通人身上已经不胜枚举,更何况是叶承欢。
一个久经训练的雇佣兵,可以在面对面的距离,在对手开枪的一刹那躲过对方的杀袭。
这不是什么玄虚的东西,而是卡塔尔半岛电视台真实的视频录像。
佣兵之王,不是吹出来的。
就在那人的话音还没落定,叶承欢便已甩头,他的动作出奇的快,快到连眼球神经都无法掌握。
砰!
子弹激出枪膛的瞬间,叶承欢也同时出了身冷汗,那一刻,他自己都不确定是否被击中了。
虽然躲过了,但这让他对自己相当不满,好久没经过战火洗礼,也许是呆在温柔乡里太久,使他对死亡的感官还是不免有些迟钝了,如果换在过去,他完全可以在躲避后,依然清醒的意识到自己的存在。
可那用数字都没法计算的时间内,他的意识却是空白的。
也许,对普通人来说,只要能活过那致命的一击,就是足以值得庆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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