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承欢不紧不慢的放开司马风云,慢慢摊开手掌,手心里赫然多了一枚带血的弹头,“只是个小手术而已,你们紧张什么。”
有这么给人做手术的么,给人取子弹居然是用抠的!
他从身上摸出一支塑料管状物,打开盖子,将红色粉末倒在司马风云的伤口上,丁香问道:“这是什么?”
“quickclot速效止血粉,美国货,大量装备给目前驻扎在海湾攻打伊拉克的美军士兵。
直接作用伤口,具有选择性的吸收血液中的水分子,而不吸收血液中其他成分,导致血小板和血凝因子的浓缩,同时吸水后产生的热量增强了血小板的凝聚速度和凝聚能力,从而达到快速止血。
30秒血液停止流出,用绷带包扎后5分钟,伤口部位就基本就可以活动了。”
他看着表,直到30秒钟,血果然完全止住了。
“这东西你是从哪儿搞到的?”司马江问道。
“朋友送的。”叶承欢旋即道:“你干爹欠我二十美金。”
他对司马江勾勾手指,等到他呆呆的来到跟前时,刺啦一下把他衣服撕下一条,给司马风云把肩膀包扎好,他的动作十分娴熟,绷带打得又干净又麻利。
“先用这个凑合一下吧,暂时把血止住,回头再去医院处理一下,要不然一定会感染。”叶承欢道。
当然会感染,他给司马风云“做手术”的时候,连手都没洗,更别说消毒了。
没多大功夫,疼痛大大减轻,胳膊果然可以活动了,丁香对叶承欢道:“老公,谢谢你。”
“我是看你面子,要不然他的死活和我没半毛钱关系。”叶承欢冷言冷语的道。
司马风云脸上闪过一丝愠怒,暗暗憋着口气,却又无处发作。
一想到刚才差点儿被人暗算,司马江一拳打在墙上,起身就往外走。
“你要去哪儿?”叶承欢问道。
“我去看看外面那帮龟孙子还有没有带活气的。”
“我保证没有这种可能性。”
“他们一定是天龙帮的人!”
叶承欢不屑的嗤了声:“你傻啊,天龙帮现在树倒猢狲散,哪还能组织起这样的力量,更何况他们怎么会知道你们的藏身处。”
司马江挠挠后脑,“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我跟着他们来的。”
“胡说,他们怎么会让你跟着。”
叶承欢摇了摇头:“黑社会要都像你这样,以后没什么前途了。他们当然不愿意,除非他们知道有人跟踪。”
“这么说你一定知道是谁干的!”
叶承欢摸摸鼻子:“不知道。”
说到这儿,司马风云的手机忽然响了,叶承欢淡淡笑道:“喏,马上就知道了。”
司马风云拿起手机,刚听了一下,脸上的青筋便突突直跳。
“呵呵,大伯,让你受惊了,那帮人没伤到你吧。”说话的赫然便是司马风云好兄弟的儿子马岳峰!
他说话的格调依旧十分优雅,联想到那个戴着金丝眼镜、一脸书卷气的年轻人,任谁都难以想象,这么大一个局居然是他做的!
包括司马风云这个老江湖在内,所有人都被他骗了,被他玩得团团转。
他的心机、他的城府、他的毒辣和他的外表、年龄、谈吐一点儿都不沾边儿!
自从和马岳峰在喜宴重逢的第一幕,一直到之后的种种画面,过电影似的在司马风云脑海里闪过,那个曾被他溺爱过、呵护过的好孩子,一点点由天使成了破茧而出的魔鬼!
司马风云笑了,这一笑里包含了多少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岳峰啊,我的好侄子,连我都被你蒙在鼓里了。”
“大伯,不是我太聪明,而是你们这些人太蠢了,你、我父亲、还有天龙,你们统统都过时了,这不是好人的时代,也不是坏人的时代,更不是强者为尊的时代,而是智者的时代。大伯,你们老了,不适合时代需要了,该给我们年轻人留点儿位置。”
“怪不得你会那么好心,在我落难的时候,主动把我安排这里,原来你是想把风云会一网打尽。”
“差不多是这个样子,所谓风水轮流转,风云会独霸东区已经十年了,按照新陈代谢的道理,也应该换换主人了。不过,说句实话,我佩服你,你从小就是我的目标,你的智慧、能力还有手段很少有人能比得上。你现在才看出来事情真相还不算晚,有些人到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我?”
“哈哈哈……大伯,别来这套,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暗暗的揣摩你,我对你的了解甚至超过了我的父亲。在我跟前,还是收起你的障眼法吧。我派去的都是帮会里的精干力量,而且我还给他们配备了清一色的自动武器,就算你本事再大,也逃不过这关。”
“我很想知道,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国外读书,怎么可能一回来就让马王党的人服服帖帖的听你的话?”
“你真以为我在国外是为了读书么,其实早在出国之前我就已经在为今天做准备了。”
“怎么准备?”
“收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