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户离船上岸,在岸边关口的阅货厅填好船单上交后,由书吏带领船户和钎子手一同上传查验。查验无误后船户方可去银柜缴纳银钱。然后灵得船筹一只。等开关放行时在岸边收筹过关。
根据明代相关史料记载,成化16年,各钞关税收税银12万余两。嘉靖到万历初年,岁收税银23万两左右。等到万历中期。税银已经上升到33万两以上。等到天启元年则增至52万两以上。
以临清钞关为例,万历年间征收船料商税银8万余两。居全国八大钞关之守。占整体抄观课税额的1/4。可是,当年山东知府征缴的税银只有八千八百余两。仅仅是一个临清钞关的1/10。
那钞关收了这么多银子,难道说就把该收的收齐了吗?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他们收的银子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因为成功征税只收商船的谁,漕船、官船还有运送贡品的贡船都是不需要收税的。
而且运河狭窄,还需要过船闸,漕船、商船和贡船都有优先通过的权利。而商船则需要排队,往往需要等待好多天。
因此,很多商户就会给漕船、官船和贡船一些钱,让其帮忙运货,这样即不用排队还省了被收税!而漕船、官船和贡船则赚取了一笔额外收入,可谓大家两便!唯一不便的就是国家少了一块税收!
不说别的,单说漕船北来时,都要私自夹带一些南方用品到北方销售赚钱,以充当沿途漕运的费用。后来大家发现有利可图的时候,夹带就就越来越多了!以至于夹带的货物比漕运的正货还要多!
到洪熙元年(1425年),明朝的最高统治者们不得不承认这一现实,于是下诏说:“官军运粮,道远勤劳,寒暑暴露,昼夜不息,既有盘浅之贸,粮耗米折,所司又责其赔补,朕甚悯之。今后除运彼粮外,附载自己什物,毋得阻挡。”
这就等于给他们开了口子
可以肆意的玩耍了!不过如果只是顺带带些货也就罢了,只要不是太过分国家也不会管。
可是在大明,这些行为越来越过分。有的贡品一艘船就能装运,可是非用十条船不可,多出来的船只就用来装货;有官员进京出京,定然要随船带货,这已是明规则了;可是有的官员没船怎么办?那更简单了,有的是商船欢迎官老爷来坐!
商船不仅免船费,还好吃好喝伺候着,走了还要送上一点儿盘缠!这些商人这么做,就是因为有官员在的时候,商船就是官船了,沿途的税都免了!
到后来,船上有没有官员随船都没关系了,只要买到一张官老爷的水牌,旗号就能畅通运河南北,无需交税了!所以商户们纷纷各自投靠有权有势的大小官员、太监、王爷等人,奥弄一张水牌挂在船上,可以起到免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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