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早期的时候,大明朝廷为了供应边疆的军粮需要,颁布了一项政策,叫做开中法。开中法是政府实行的,以盐、茶为中介,召募商人输纳军粮、马匹等物资的方法。
最早在明洪武三年(1370年),因山西等边地急需军粮,政府募商人输粮换取盐引,凭引领盐运销于指定地区,称为开中。洪武四年,制定中盐则例。计道路远近,运粮多寡,考虑中纳商人能否获利等因素,以确定粮引兑换额。以后,政府根据需要,陆续实行纳钞中盐法、纳马中盐法、纳铁中盐法及纳米中茶法、中茶易马法等。
意思就是商人可以直接将军队巫妖的粮食等物资运到边境供给军需。而军需官拿到物资之后就会开给他等价的盐引。商人们拿着盐引到盐场去提盐,然后再政府划定的区域内贩卖。
由于商人们长途运粮耗费很高,导致利润不大。所以很多商人们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在各边地雇佣劳动力开垦田地﹐生产粮食﹐就地入仓换取盐引﹐以便于更多地获利。因为这种形式的屯田是由商人经营的﹐故又称商屯。明初商屯东到辽东﹐北到宣大﹐西到甘肃﹐南到交址﹐各处都有!这对边境军粮储备,以及开发边疆地区,人口流动实边有着巨大促进作用!于家于国都是两便。
但是后来开中法慢慢的被破坏了。原因就是随着统治阶级的日益**﹐皇室﹑宦官﹑贵族﹑官僚们见持有盐引有利可图﹐纷纷上奏讨盐引﹐转卖给盐商从中牟利。这一现象被称为“占窝“。后来这种现象愈演愈烈﹐破坏了开中制度。这些占窝的人就是以淮商为代表的商人们居多。而以晋商为代表的商屯商人们则被逼上了绝路。
常常是商人们拿到了盐引却提不到食盐。就是能提到食盐也要花费巨额的贿赂,变得得不偿失。所以慢慢的也就没人再肯把粮食卖给边军。边军的军粮不得不从内地转运。于是那些商人们开垦的田亩荒废了很多。剩下未曾荒废的粮田产出的粮食,就被那些商人卖到了口外。
本来粮食是属于大明朝廷命令禁止贸易的物资之一。控制出口到草原的粮食数量,这是大明朝廷羁縻草原的有效手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有效的。但是在商人们的银弹攻势之下,边境的将领们纷纷大开方便之门,或者亲身参与其中,于是大批的粮食就这样被卖到了草原上,在转运给后金。这严重加速了草原部落倒向后金的速度。
等到后金崛起的时候,急需粮食的后金军就和那些晋商们一拍即合,以晋商范家为首的这些人从卖粮食开始获利后,这些商人胆子越来越大,甚至开始倒卖各种军用物资,乃至于成品的兵器甲仗。甚至为后金打探大明的各种情报,收买将领。后金方面则用杀人抢劫来的金银付账。而他们掉回头用这些金银收买朝廷中的高官以为保护!所以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但是他们的生意越大,就对大明朝廷的伤害越大!但是他们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