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生平凡而又充满传奇色彩,如果把我一生中所经历过的事情全部用文字记录下来,恐怕那将会是一本上百万字的长篇小说。
呵呵,用小说来形容它并不为过,因为里面的事情已经完全超出了人们的想象,绝对不会有人相信那会是真的。但是那些事的确真真切切地发生在我的身上,而且让我永生难忘。
如果有人问,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那我会告诉你,它不是闪闪发光的黄金,也不是光彩夺目的珠宝,更不是让人目空一切的权力。对我来说,宝贵的东西是我这一生中的回忆。
如果有人要想用什么东西来跟我交换这些回忆,那么我会告诉他,即使是全世界所有的金银珠宝摆在我的面前,我也会不为所动。金钱与权力在我的回忆中只是过眼云烟,甚至不屑一顾。
或许会有人说我讲大话,但是你们在知道我的身份之后,或许就不会那么想了。
我使用过的身份有许多,最常用的大约就是海边钓鱼的陌生人,酒馆中的一个醉汉,码头的一个小工人,或者是凝望着大海的一个手艺并不高明的画家。这些角色往往会让人过目就望,或者根本不会留意到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但这正是我想要的。
如果要说起我的另一个身份,那么对于所有对财富与冒险感兴趣的人来说,那绝对不会是陌生的。
我的名字叫做米特兰·卡刘斯·奈恩,有人叫我冒险王,有人叫我航海家,有人叫我海上大富翁,有人叫我海盗之王,更多的人喜欢称我为米特兰船长。
听到这里,或许大家心中应该有个数,我所谓的那些回忆,大部份都跟我在海上的经历有关。但是请相信,这些也只是极小的一部份而已。
说了这么多废话,或许大家要觉得有些不耐烦了,因为我还没有说到一点正题上。但是如果真的要一一跟大家说明的话,那实再需要太长的时间了。如果你有足够的时间,那到可以随便找一家小酒馆,住上三五个月,让我慢慢地讲给你听。但是时间不允许,所以我只能讲几个小故事,几个足以影响我一生的小插曲。希望在茶余饭后的空闲中,给你带去一丝遐想。
我的出生非常平凡,平凡到你在大街上抓一个人都会比我更有特色。
每天清晨天不亮,那个被我称之为母亲的人就会把从温暖的被窝里揪起来,塞给我一块又冷又硬的煎饼,然后将我连同那个黑得看不出原色的大木箱子一起丢到大街上。从那时候起,我每天的工作就开始了。就像街上每一个擦皮鞋的童工一样,走在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期待着某个人把脚伸到我们的面前,那样中午的那一片面包就有着落了,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弄上一杯香喷喷的热牛奶。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七年,从我六岁开始,一直到我长成了差不多比我父亲还高的半大小伙子。
是的,那一年我十三岁了,“母亲”一如继往地把我从被窝里揪了出来,但是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塞给我块比石头还硬的煎饼,而是丢给我一件衣服。
“穿上它,臭小子。”母亲说道:“不要让船长觉得你太寒酸。”
“船长?”我捧着手里这件半旧的衬衣,不解地眨了眨眼睛。这是似乎只有在过节,或者父亲去参加某个宴会的时候才会穿的衣服。虽然它领子上的花边已经有点绽线了,但父亲也一样视它为最华丽的礼服。
“不要问那么多。”母亲继续把其他几个小家伙,也就是我的弟弟妹妹们也揪了起来,头也没回地对我说道:“赶快把衣服穿好,跟你父亲到码头去走一趟。”
“去码头干什么?”我一面扣着衬衫的扣子,一面问道。
“爸爸要把你卖掉。”最小的弟弟艾特从被窝里露出一个头,一本正经地对我说道:“昨天晚上我偷听到了,要把你卖给一个大胡子船长。那个船长只有一条腿,一只眼睛,而且手上拿着一把锋利的钩子。”
“是真的吗?”我赶紧拉住母亲的手,紧张地问道。
“别听他胡说八道。”母亲甩开我的手,一把将艾特揪了出来,将一件罩衫套到他头上,然后对我说道:“赶快去吧,你父亲等着你呢。”
我没有再问下去,因为我看到母亲的眼角红红的,显然是哭过了。
这样的事情在我所住的贫民窟中实再太常见了。为了养活家里剩下的人,有些人家不得不把自己的儿女们卖掉,去当别人的童工、女仆,甚至是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