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领域,直觉需要整理、凝聚为一种形式。
直觉的互相递接,实际上也就是形式间的递接。
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认为,有了直觉也就有了表现,两者是一回事,很难割裂。在他看来,既然直觉是一种整体把握,那么直觉中一定会有对象的轮廓,把直觉表述出来,也就是把这个轮廓表述出来,这不就是“表现”了吗?克罗齐认为,无法表现的所谓“直觉”,实际上根本就不是直觉。
经常有人说,他心中有了一种极为深切的感受,就是表现不出来。克罗齐的回答是:没有这种事!任何感受都有它的特殊轨迹,而找不到轨迹的感受是无法走向深入的,因此也不可能是深刻的。克罗齐的名言是:
心灵只有借造作、赋形、表现才能直觉。
《美学原理》
克罗齐的见解是深刻的。他认为在产生过程中已经赋形了的直觉才是“真直觉”,这就大大提高了直觉的品位,从而使它与艺术和美十分接近,甚至合而为一了。
但是,这种企图也给他的理论带来了麻烦。由于他把直觉的要求提高了,因此也把直觉的范畴缩小了。他的兼具表现功能的直觉实际上已成为他所理解的艺术活动的全部,所谓艺术作品只不过是为了备忘而作的物化翻译。这样,克罗齐就在“直觉”一词中注入了与“艺术”这一概念几乎相当的宏大内容,致使常规意义上的直觉在艺术创造过程中的地位反而不清楚了。
人们一般理解的直觉,当然也会包含着某些可供表现的形式轨迹,但总的说来还不能将它与表现形式相等同。等同了,很可能导致表现形式的失去。因此,原本重视表现的克罗齐常常导致人们对表现形式的疏淡,随之也带来人们对他在这一方面的指责。这是他始料所不及的。
德国现代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在《人论》一书中对克罗齐的批评很有代表性:
克罗齐只对表现的事实感兴趣,而不管表现的方式。在他看来方式无论对于艺术品的风格还是对于艺术品的评价都是无关紧要的。唯一要紧的事就是艺术家的直觉,而不是这种直觉在一种特殊物质中的具体化。物质只有技术的重要性而没有美学的重要性。克罗齐的哲学乃是一个强调艺术品的纯情精神特性的精神哲学。但是在他的理论中,全部的精神活力只是包含在并耗费在直觉的形成上。当这个过程完成时,艺术创造也就完成了。随后唯一的事情就是外在的复写,这种复写对于直觉的传达是必要的,但就其本质而言则是无意义的。但是,对一个伟大的画家,一个伟大的音乐家,或一个伟大的诗人来说,色彩、线条、韵律和语词不只是他技术手段的一个部分,它们是创造过程本身的必要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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