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区。下设3个分区:大兴分区、屯门分区、青山分区。
五、新界南总区
新界南总区位于新界北和东、西九龙之间,共分为3个警区、8个分区。区内特殊场所及单位有:大帽山郊野公园,沙田马场,车公庙,白石越南船民羁留中心,大屿山宝莲寺大佛,赤躐角机场。
1.总区总部。
组织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2.警区及所辖分区、警署。
——荃湾区。下设2个分区:荃湾分区、梨木树分区。
——葵青区。下设2个分区:葵涌分区、青衣分区。
——沙田区。下设4个分区:沙田分区、田心分区、水沥源分区、马鞍山分区。
六、水警总区
水警总区负责管辖全港1850平方公里的水域和分布在香港周围190公里海域内的大约240多个岛屿的社会治安。总区机构由1个总部、1个反走私特遣队和1个离岛警区组成,由1名职级为总警司的总区副指挥官协助指挥官管理。
1.总区总部。
水警总区总部分为两个部门:行政及支援科、行动课。
——行政及支援科。由1名总警司掌管,负责水警总区的一般行政工作。下设2个课:(1)行政课,内设3个组:行政组,社区关系及职员关系组,文职人员支援组。(2)支援课,内设4个组:支援组,海事训练组,轮机组,训练组。
——行动课。由1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执行各类治安及保安行动。下设3个组:(1)行动组,内分6个小组: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小艇队,后勤组,总区运输办事处,总区枪房,靶场。(2)大鸦洲船民中心组。(3)总区罪案调查总部,内分2个小组:总区罪案组,总区支援组。
2.反走私特遣队。
3.警区及所辖分区、警署。
——东水域警区。由1名高级警司指挥。下设2个分区:北分区,东分区。每个分区均配备若干船艇,大至40米长的指挥轮,小至10米长的巡逻艇,主要任务是执行阻截非法入境、反走私及一般的水警工作。
——西水域警区。由1名高级警司负责,下设3个分区:南分区、西分区、港口分区。
——离岛区。由1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香港西南水域中除大屿山和赤躐角机场以外的离岛的警务工作,包括坪洲、长洲及南丫岛等。
4.水警训练学校。
由一位警司掌管,并由一组有远洋轮船船长或专业工程师资历的警察训练主任协助。该校训练项目分为30多个不同课程,并根据学员的知识和技能,各颁发三种程度的水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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