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缓缓的前行,末日的风景很美好,那些现代化带来的污染仿佛被清洗了。
天是蓝的,空气新鲜,如果没有丧尸,没有妖兽,这样的环境,最适合人居住了。
姜煜一个人背着狙击枪,抱着突击步枪坐在皮卡的最后面,他闭目假寐,一言不发。
阿凯,开着车子,哼着难听的曲调,他们此行目的地是林庄镇。
林庄镇,在末日之前是一个工业小镇,环境破坏严重,但里面的昂贵器械,大型器械很多。
因为员工众多,所以林庄镇饭店很多,达叔看中的便是林庄镇的物资。
皮卡行驶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忽然一阵枪声响起。
哒哒哒!
姜煜猛地睁开眼睛,他端起突击步枪,立刻开始瞄准。
“别紧张,前面有几个挡路的丧尸。”达叔的声音传来,姜煜环顾四周,顿时安心一些。
丧尸都是一些普通丧尸,达叔这两皮卡都没出手,另外一辆皮卡中的三个中年人机枪扫射,直接击杀了这群丧尸。
丧尸的能力,跟人口的基数有关,人口越多的地方,也就越容易出现强大的丧尸。
林庄镇是一个工业小镇,说是小,其实是和城市作对比的,林庄镇常住人口七万,流动人口过十万,在镇这个单位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镇。
清除一些从林庄镇溜达出来的丧尸,达叔脸色开始严肃起来,越是接近林庄镇,他们的危险也就越大。
两辆皮卡停在了离林庄镇入口一公里之外,达叔将大家聚集起来,他拿着林庄镇的地图,指着一个商店,说道:“这个红星商店,是距离入口不算太远的一个商店,但危险度不算太低,这个商店旁边,是一个化纤厂,化纤厂有员工上千人,也就是说,化纤厂很有可能有上千个丧尸。
我们在草原上,对付丧尸很容易,只需要崩了丧尸的头颅就行,但在林庄镇,千万不能开枪。”
达叔沉声说道:“丧尸依靠嗅觉和听觉,他们视力很差,所以我们这一次需要和丧尸进行冷兵作战。
枪,每人带一把冲锋枪,如果真的被丧尸包围,开枪之后,立刻逃走,否则必死无意。”
“皮卡会在距离林庄镇300米远停下来,先说一下路线,我们从入口进去......”
达叔将进入路线和逃离路线详细的告知大家,并且以红星商店为圆心,周围的路线全部画出来,姜煜眨眨眼,看来达叔为了进入这个小镇,做了万全的打算。
“都听明白了吗?”达叔看向其他人,他着重看了一下姜煜。
姜煜点头。
“那好,换上这身血衣,准备一下。”达叔拿出一身肮脏,带着腐臭的血衣,姜煜看到,毫不犹豫的披在了自己身上。
这身血衣,是用丧尸的鲜血制作而成,有了丧尸的味道,只要大家不开枪,不发出奇奇怪怪声音,这一趟还是比较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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