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此状况,宋曼实在是有些不知所措了。
首先,小林确诊的时候,她的确是很同情,也很难过的。
但小林是有社保和医疗险的,加上傅叶白和其他几个董事也有商量过,公司一次性给了她二十万的抚恤金,甚至还组织了员工捐款。
当时宋曼流产住院,虽然最后没有参加送别小林的聚餐,但她是有捐过五万块的。
这个数字是她衡量过其他同事的捐款额,最后做出的一个相对比较合理的决定。
比如戚总捐了五万,陈组长捐了三万,其他几个跟小林关系比较好的同事,基本上也是捐了自己一个月的月薪。而关系一般的,捐个八百一千,三百五百的都有,就连公司的保洁阿姨,还捐了一百块呢。
宋曼一个月的月薪是一万三,但那两个月她都有拿到项目奖金。加上自己在金钱上又的确很宽绰,于是就以戚总为标准,也捐了五万块。
前前后后这些钱加起来,给小林治病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前提是,如果真的能有机会治好的话。
因为像肝癌晚期这种病,像苏云岸这样的心脏病。
其实家里有亲人生过大病的,心里都会有数。
能不能治好,跟多少钱并不一定成正比。
换言之,没钱肯定不行,但有钱也未必就行。
其次,不提这件事该不该她慷慨解囊,就算她有心圣母,这会儿也无能为力。
三个亿购置的研发专利,以无形资产入股争天,宋曼之前买了这套房子六百多万,上个月隋浅微开了个自媒体工作室,宋曼投了两百万跟她合伙。
目前她的账户里,也就只有四十多万的活钱了。
至于公司的股份,未来的分红,父亲留下的其他资产租赁收益,也不是说能拿得出来,就立刻变现的。
所以,叫她一口气拿出一百五十万给林妈妈,还真是有点困难。
最后,也就是最让宋曼最为怀疑的——
器官可以指定捐赠,可以排队等待,甚至可以动用一些关系商量插队。
但是,器官不能买卖。
这在C国是违法的。
林妈妈现在说,什么中介能拿到合适的肝脏,能够给小林做移植,开口就要一百五十万?
这不是天方夜谭么?
这件事背后是否有欺诈,是否合法,都是未知数。
宋曼又怎么可能二话不说,就答应人家的请求呢?
“林妈妈,您先起来行么?有什么话,我们慢慢说。”
宋曼请求道。
“我不起来!除非你们答应我!”
林妈妈情绪很激动,抓着宋曼的收不放,一时间,场面难看极了。
“林妈妈,你先放手!”
傅心影皱了皱眉,声音厉了几分:“有话我们坐下商量,您这样纠缠在公司门口,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我不要商量!我要救我女儿!你们这么有钱,为什么不能行行好?我女儿就要死了!你要是不答应,我就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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