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兄弟也不客气,都直接坐下,然后接过何秋风倒的酒。
喝酒的碗不算特别大,这是白沙镇专门用来喝酒的碗。
可是再不大,那也是碗,一碗酒,满上之后,三两是差不多的。
白沙镇的男人,人均酒量,八两左右,这里面还有很多是不能喝的。
所以特别能喝的,还真能喝三斤。
何秋风先干为敬,喝完之后,量出了碗底。
虽然这酒很辣人,但是好像一到了这极寒之地,他对于酒的渴望也大了一些。
吴家兄弟,也不客气直接一口干了。
“二位一看就英气不凡,在战乱的古代,肯定都是能做将军的人。我来白沙镇,主要是想研究一些迷雾山的植物,桂姐说,迷雾山没人敢去。”
“我这个人看上去比不上二位身体结实,但是我不信这个邪。”
“和豪气的人说话,我从不拐弯抹角。”
何秋风夹了一块羊肉,直接放在嘴里,然后掏出了烟,递给吴家兄弟一人一根。
最后,他直接点上。
相比刚下楼的那会,喝了一碗酒的何秋风看上去就不那么文弱了。
至少这话里豪气还真不少。
吴家兄弟接过烟,没敢点。
他们从桂姐那里得到的消息可是买山货,没说要上迷雾山。
外乡人或许不知道迷雾山的可怕,但是白沙镇人,谁不知道?
往前推十来年,每年总有不怕死的会上去弄山货,但是最后都没回来,后面开春了,大家去找尸体,都没找着。
在这样的季节,敢上迷雾山的,哪个不是好手了?
所以久而久之,大家也不想去挣那个钱了。
钱再好,终归是没有命可贵。
“何老板,我劝你也放弃这个念头,因为这三十年来,这个季节上山的人,从没有一个下来过。”
年纪大一点的汉子,吴三终于开口说话了。
不过不管咋样,他还是挺佩服这个外乡人的勇气的。
来这里的外乡人,就是平常在外面走,都够呛,这个季节上山,还是上迷雾山,闻所未闻。
“人活一世,总得做出点自己认为惊天动地的事情来。”
“去不去,在于二位,也是你们的选择,不过不管咋样,我肯定会去。”
“酒照喝,肉照吃,你们父亲的病,我也略有耳闻,我有一个朋友医术特别高明,你父亲的病我打过电话问过,去海城这样的医院治疗,不敢说痊愈,但是绝对不会再痛苦。”
“我这人最喜欢的是交朋友,不管二位跟不跟我上山,我都会帮你们安排,费用都算我的,不是我要收买人心,我说过,我就是想交个朋友。”
“倘若我能够成为这三十年来迷雾山回来的第一人,二位到时候也可以跟我去海城闯闯,到时候也好在南方给你父亲买个楼,他这病在这边确实不太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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