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金阁三楼,名为“暮雪居”的厢房内。
一名身着水蓝色流仙长裙,外罩金色凤纹披肩,身形婀娜的年轻女子,面罩薄纱,坐于一张蒲团之上。
看着身前摊开的,三份宣纸之上的内容,那一对顾盼生辉的美眸,越过前面两张,以斐然文采写就的动情诗篇。
最终却定格在了第三张宣纸之上,那狂傲的七个大字之上。
“姑娘,俺家里有矿!”
女子目光一呆,旋即薄纱之下,隐约可见其莞尔一笑,却不知是觉得有趣,还是单纯的嘲讽。
一旁的贴身侍女小兰,看到宣纸上的内容后,也是一怔,旋即难掩鄙夷神色道。
“沐姐姐,以前我常听人起说这个韩风,乃是白龙郡第一废材,文不成,武不就。
今日见他与吴府家奴对对时,我还以为他是深藏不露,如今看来,果真不是什么文雅之士。
竟将沐姐姐你当成那种爱慕虚荣之辈,如此粗鄙庸俗之人,委实不比得这李举人,和那位吴家二少爷!”
闻言,今日这场招募大会的真正主角,洒金阁第一花魁沐千寻,也不由点头赞同,声音略显玩味。
“的确是粗俗的很。”
听到沐千寻赞同自己之言,小兰好奇追问道。
“既如此,姐姐不知更倾向于李举人还是吴二少爷呢?”
“如此,我便选……”
……
内阁大厅内,眼见小兰将三份作品送入厢房,许久未出,满座宾客等待的都有些不耐烦起来。
而厅内,即将有望成为沐姑娘入幕之宾的三位候选人,却都表现的极为自信。
大厅一楼的李恒,身为白龙郡远近闻名的大才子,虽然之前被韩风和吴正浩对对打赌,抢了许多风头,却也让他憋了一股劲。
在刚才给沐姑娘的纸张上,他可谓耗尽毕生所学,在半柱香之内,超常发挥,写了一首水平极高,表达爱慕之心的词句。
李恒相信,只要是个女人看到这首词,就绝难不动心,他对自己的文采有着绝对的自信。
而三楼之上的吴正浩,此刻同样是悠然自得,满脸自信。
按照柳方暗中所授,他写下了一首五言绝句,虽然只有短短四句诗词,二十个字,但字字精炼,文采斐然,表达了自己对沐姑娘的倾慕之情。
有此佳作,再加上自己的身份,吴正浩觉得已经稳操胜券!
若说李恒和吴正浩的自信,都是有迹可循,那么,作为韩风的“队友”,赵伟男和秦玉娇都实在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自信。
此刻,韩风老神在在,同样是一副胸有成竹之态。
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他也做了一篇,怎生了得的绝世诗词。
然而,只有两人清楚,韩风所写的内容,的确是庸俗至极。
要知道沐千寻那可是名满白龙郡的才女,岂会因为你家有矿,就会假以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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