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天瑶拿出纸巾,将脸上的泪水擦干。
死李东,每次听他唱歌都会掉眼泪……
不过这首歌,洛天瑶却非常喜欢,刚才听歌的时候,她脑海中的画面,就是年迈的她和变成老头子的李东,两人相偎在炉火前的情景。
她转过头,看到美珍也在那里抹眼泪,就递过去一张纸巾。
“这首歌真美,歌词读起来,就像一首诗。”
听了美珍的话,洛天瑶心花怒放。
可嘴上却说道:“什么诗啊,会写几首破歌,有什么了不起的……”
美珍呵呵笑了起来。
“诶呦……天瑤,你什么时候也学会违心说话了……”
洛天瑶被说的小脸通红,和美珍打闹了起来。
“三号包房贵宾,肖女士,打赏一瓶金佰利……”
酒吧里的人一听,顿时骚动了起来。
就算名爵这样档次的酒吧,每天也卖不出去几瓶金佰利酒,每瓶都要十几万。
正在大家纷纷暗叹土豪真能祸害钱的时候,楼上的服务员,再次兴奋的大喊了起来。
“五号包房贵宾,吴女士,打赏一瓶三十年佛林……”
“轰……”
酒吧内顿时炸了,一瓶三十年的佛林,那可是二十几万啊。
大家都在哀叹,富姐疯起来,比土豪要败家多了。
紧接着,二楼包房的豪客们,也纷纷开始打赏,虽然没有两个富姐豪迈,可也都是数千、上万的好酒。
二楼的服务员不断的大声呼喊,激动的他们声音都发颤了。
楼下各个娱乐公司的人,此时都聚在一起嘀嘀咕咕。
他们听了李东的两首歌,全都被震撼了。
谁也没想到,一个如此年轻的歌手,唱得居然这么出色。
首先颜值非常好,长得颇有女人缘,可以说是老幼通杀。
光凭这一条,只要不是五音不全,凭借他们的大力宣传推广,就能让这小子在短时间内,吸引大批的女性粉丝。
而且这小子唱得非常出色,嗓音很有质感,辨识度极高,唱功就像是唱了几十年的老歌手似的。
更加让人震撼的是,他的歌声极具感染力。
这些娱乐公司的人,天天干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听歌。
听歌对他们来说就是工作,听了几十年,哪还有什么欣赏的心思,满脑子想的,都是在判断一首歌有没有市场潜力。
想让他们静下心听一首歌,就跟让做了十年的站街小姐寻求快感似的,实在是太难了。
可刚才李东的两首歌,就连他们都听得感同身受,尤其是第二首歌,连他们都被代入到了歌声的氛围里。
最为重要的是,李东还是个非常有才华的创作者,那首在帝国非常火爆的匆匆那年就不用说了。
还有他在网上发布的十几首小众民谣,虽然市场价值不大,但那几首歌在小众乐迷中非常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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