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让荆小强彻底飞升的,还是因为第四天,拉斯维加斯演唱会的最后一天。
米高积逊忍不住上台唱了这首歌。
他其实积攒了很多情绪,本就是个极其敏感的音乐创作者。
那种忽然意识到自己付出那么多爱,却被各种阴谋包围的悲愤。
嗯,黑人歌手的创作中最大情绪来源就是悲愤。
他们很难有审视自我,提升自我的态度,更习惯于控诉这个世界的不公。
仅仅因为肤色就成了原罪。
有了这个思路,也就心安理得的躺平骂骂咧咧,反正做什么都没用。
所以后来被各种用意带动成了枪头。
爱已经远走,这种情绪也轻而易举就被荆小强的演唱挑起来了。
其实荆小强真没这么想。
主要这位也是表演型人格,跟着歌舞团这么些天,人家唱跳,他在边上看,早就手痒嗓子痒。
第四天的演唱会时候,主动提出我来唱这首歌。
不要钱,我练嗓子!
天啊,这天买票进场的观众差点幸福得昏迷过去。
其实很多媒体都在猜测米高跟着罗伯特的巡演来度假放松,会不会一时技痒充当神秘嘉宾。
结果被他们遇上了。
老实说,可能除了黑仔心胸开阔,绝大多数男性歌手都不愿意跟荆小强同台歌唱。
因为会很轻易的被拉开差距,显着你特么都唱些什么呀。
所有的唱功唱腔,在荆小强这种宗师级美声选手降维打击唱流行音乐对比下,有点落花流水。
特蕾莎就是带有美声技巧的唱功,都能独领风骚多少年。
自从她来了,荆小强也尽量少唱女声,都交给她展现。
美声专业唱法,的确是一切唱功的基础。
荆小强又神乎其技的拥有全音域唱腔。
谁能敌?
而米高积逊可能就是荆小强出现之前,最音域宽广,真假音转换自如,同样也能在男女声部切换的顶尖高手。
他那种把黑人蓝调跟白人摇滚巧妙结合在一起的独特曲风,其实跟现在的荆小强有点类似。
所以他来演绎这首歌,绝对能感同身受,又有极其强烈的个人风格。
现场观众有福了。
米高积逊多么骄傲的人,很少演唱别人的歌曲。
这是真把荆小强当朋友了。
不在乎这些繁文絮节,只专注于倾情演绎。
随之而来的必然结果就是sn迅速入榜,在一周之内攀上北美公告牌流行歌曲排行榜榜首!
两位顶级巨星的加持。
这时候已经把荆小强划到跟米高齐平的高度。
所有拉斯维加斯演唱会观众得出来的一致结论。
同台演唱的罗伯特n丝毫不逊于米高,哪怕立刻激起广大的米高歌迷反击、嗤之以鼻、攀附我家米高仔的态度。
但隐隐然已经认可了在同一层面。
关键米高完全不在乎,他在荆小强这帮人中间得到了久违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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