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也很高兴,因为这条道的出现,说明自己之前做的功夫并不是什么无用的,只不过他的注意力被那石门上的‘衮雪’二字,给吸引了去。
之前在画里头就见过这两个字了,当时没觉得有什么,现在看起来,倒是让他想起了些东西。
哪怕是在汉隶里头,‘衮’这个字,也是有三点水的,那曹操又不是什么没念过书的人,不应该犯这样的错误才是。
不过听人说,这‘滚’字旁边不用点的写法已经是一代传了一代,平日里还好说,但凡是在写书法的时候,向来都是用‘衮’来替代。
什么是衮?
衮就是皇帝穿的衣服,还不是常服,是正式场合,比如说登基或者祭天的时候才能穿的玩意儿,刘邦在全年朝见金国使者的时候,穿的就是衮服。
听说那小子是夏侯婴家的后代,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狗日的夏侯婴眉粗眼大的,没想到后人竟然亡了自家的大汉,站在原地想了想,诸将都在等候他吩咐,却不想他开口第一句便是:
“这个‘衮’字写错了,找人补三点上去。”
这是文物,而且是魏武亲笔所书,辛次膺哪里舍得,连忙想要劝阻:
“陛下……”
“补三点,没商量。”
说完,他也不看人,只是好像是自己问自己一般:
“不知道这下方,当让谁去才好。”
“一定要是有勇有谋,胆大心细的才行,毕竟带着人进去,可不能受了人家的埋伏。”
“嘶,该派谁去呢?”
见皇帝来回踱脚,早就想证明自己不是废物的赵都使眼睛都快望穿了,可是赵官家就是不点他的性命,急得他差点就跪身了下来,求赵官家让自己去了。
只是没想到,杨沂中却比他更快了一步,直接抱拳躬身道:
“臣愿意去。”
刘邦摇了摇头:“你不行,你之前打了这么久都不行,还是别去了吧。”
“这座城今日势必要得的,你只需和赵密一起,老实的在朕身边待着,到时候分功,也少不了你们的。”
杨都使腰弯得更低了些:
“今日若不能取亳州,臣愿意以死谢罪。”
刘邦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赵密,后者这才反应过来:
“臣也一样!若是不能取了亳州,臣便再无颜见官家了,就算是死了,那也是罪有应得!”
说着,他更是把头盔上的红缨摘了下来,举过了头顶,递给了刘邦。
“既然如此……”
他伸手接了红缨过来,又轻轻地放回了赵密的脑袋上:
“那你二人同去吧,你做先锋,杨沂中做副手。”
“万事当以破城为先,若有阻碍者……”
看着赵密有些激动了起来,刘邦拍着他的肩膀道:
“杀无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