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思和武宁的婚礼定在冬至这天。
地点在格里镇的一家葡萄庄园内,由一家中式婚庆公司承办。
令陈年意外的是,在极具旧世纪风格的西式建筑内,他们每个人都穿着中式旗袍,但却毫不违和。
甚至有种说不出的神韵美。
按谢意的话来说就是,美是不分国界的,美学的伟大就在于包容和共通。
陈年赞许地点了点头。
他略一低头,便能看见谢意为了搭配旗袍而特意挽起来的头发,用的发簪是她从一堆银器里挑出来的,清风竹韵,又匀了一缕流苏垂落,既温婉又清冷。
谢意肤色又极白,脸是匀称的圆脸,小巧却精致,画着淡妆显得格外灵动。
再加上——
一身淡绿色的开衩旗袍,上面绘着浅浅淡淡的梅花细纹和月亮剪影,附着丝丝缕缕光痕。
他实在很少见到这样的她。
除了漂亮,陈年搜刮了半天也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
在他的语境里,“漂亮”囊括一切,比起那些美妙动听的成语,他更喜欢直白的表述。
这么想着,他便也做了。
揽过她纤细的腰,陈年手忍不住搓了搓,在她耳边轻轻地夸:“猫儿今天可真漂亮。”
瓷白透亮的脸颊瞬间漫上粉色。
半天没等到人的反应,陈年轻笑,手微微松开她,想去给她拿块糕点。
但最后,他还是听到了一声心满意足的回答。
“你也是。”
她声音柔柔糯糯,像一块软糯的糍糕。
陈年眼神暗了暗。
这时,婚车到了,原本还在座位上交头接耳的亲友团纷纷起身,现场瞬间闹哄哄的一团,每个人都在期待着看到这对佳人。
车门缓缓打开。
陈思思一身月牙色素雅旗袍,手里拿着一小株茉莉编的捧花,没有过多的修饰,整个人沐浴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清丽淡雅。
只有皓腕上戴着一块看上去就极为珍贵的翡翠手镯。
是陈清如给她的嫁妆。
从前,因为自己婚姻不幸,陈清如婚后没几年,就将自家母亲代代相传的这块手镯摘下,压到箱底。
一来,她平时要干很多家务活,戴着手镯并不方便。二来,她怕自己的不幸会影响到旁人。
可陈思思要出嫁的前几个月,她却突然心念一动,翻出了这块手镯。
翡翠在阳光白雪下熠熠生辉。
女儿受她影响颇深,又因为自己之前的情感经历,始终将自己锁在躯壳内。
难得有一个人,能将她拉回到爱情的怀抱里。
好像在那一刻,有什么不同了。
陈清如喊来陈思思,颤颤巍巍地帮她戴上手镯。
女儿的腕骨处有一小颗红痣,与翡翠搭在一起,清润与朱红,白雪与璀璨,竟如此相得益彰。
她哽咽着,突然就明白,为什么谢意总说,这是破土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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