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竟然就这么一晃而过了……”陈年摸着墙上破损不堪的海报,不禁有些感慨。
他侧头看向谢意,想开口时却有些犹豫。
倒是老金本是个自来熟的性格,他随即寻来两张凳子,拉着陈年和谢意找了个角落坐下。
在震耳欲聋与灯闪迷离里,在朋克与摇滚的热情里,那个谢意从未见到过的陈年,正缓缓走来。
灯光落幕,人海散去,时间镜头被拉长。
七年前。
“所以,你也要走吗?”被陈年拉下台的老金挠了挠头,和Bai对视了一眼,“不过我们还没恭喜你呢,准大学生。”
林东路走的时候,其实他们并没有太过留恋。
音乐的理想王国每天来来往往那么多人,但不是每个人都一定属于这的。
可这天,陈年还没说自己真的要离开这儿,老金和Bai却已经有万般不舍。
不仅是对这个人,更多还有对他所创作的音乐的舍不得。
陈年的音乐才能太好,几乎没遇到过瓶颈期。
他创作的音乐多数纯粹而自然,灵动且有力,不管是什么风格,都特别能直击人心。好到老金从第一次听到他的创作的时候,就知道,这个少年早晚会发光。
他属于舞台,更属于音乐。
热烈的、勇敢的少年陈年,既有着极高的天赋,又愿意努力,本该同他们不在一个世界里。
他是雏鹰,应该振翅凌空,而不是被永远束缚在一个地方。
可这些年,他们看着陈年一路走来,困苦不堪不说,那些刚走进贝克利街时的灵气也几乎耗尽。
他们知道关键在他的父亲。
那年夏天,陈年比往年早了近一个月回到国内,按他的话来说,这次回临山市,是要奔赴一场约定了三年的大约。
少年很少笑得这么阳光明媚,也确实很久没这么开心过了。就连那晚,无归演出选的歌,都是带着慵懒风趣韵味的爵士风格。
自从林东路走之后,他们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这么多听众。
可那天人出乎意料的多。
许是被现场感染到了,也可能是心很久没这么高昂过,陈年唱完最后一首歌,抢过老金的键盘,顾不得还在台上,就开始谱曲。
只不过时间太仓促,第二天陈年坐上回国的飞机时,还在不停地改歌词。
可惜《青梅》这首歌,陈年为之倾注的情感太多,时隔数月,才最终完成在他十九岁那一年。
本以为那晚一别,要再在贝克利街见到陈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没想到,半个月后,老金和Bai正坐在台下听新摇滚乐队的歌,意外地又见到了他。
“队长!怎么样?”老金歌也不听了,拉起Bai蹿到陈年面前,“表白了吗?”
“嗯!”闻言,陈年面露喜色,但随即又想到什么似的,酒窝渐渐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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