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土回过头,哼了一声道:“你不就是以为万人屠死了吗,难道要殉情不成,还真没瞧出你是个大情圣。看来与你那位妹妹差不多,为了小情郎,连姐姐也敢下手。”
听出里头的话外音,卫小歌愣了一瞬,随即立刻道:“万人屠还活着?”
丁土指着丙火,“你问他吧,他一路跟着长贵。”
“没死呢,我很看好你那位夫君,很有我当年的风采!”丙火随口答道。
丁土瞅了瞅丙火,忍不住讥讽道:“我还真没瞧出你有什么风采,修炼全靠天赋和运气,好好的剑不使,偏偏要学修法。修法也算了,学着别人玩离魂,结果身体被老虎给吃了。”
老底子被揭得一干二净,丙火恼羞成怒,“薛应情,你又好到哪里去了,始乱终弃,结果几辈子的子子孙孙,被你抛弃的女子坑害得只剩下薛绍奚一人了。”
丁土长叹一口气道:“生得太英俊,也是一种错误啊!”
丙火满脸鄙视,半句话都接不上,人若不要脸,还真没办法与他吵架。
卫小歌无语之极
这就是所谓的仙者?
两个不着调的货?
丙黑子成为仙者,竟是因为身体叫野兽吃了不过,他的魂魄倒也强大,没跟着消亡,比阳明真人强多了。
再说,话题给他们也岔得太远了点吧!
瞧着这一黑一白的两人,卫小歌心中一动,忽然插嘴问道:“你们两人一向都是穿白色和黑色的衣裳吗?”
两人齐齐回头,脸上满是痛苦。
丙火气愤地道:“小仙就是没仙权,连衣服都没得挑,想我青衣小扇长生剑客,当年多么潇洒不凡,如今沦落到穿黑衣拿拐杖。”
丁土附和道:“其实我当年很喜欢穿白衣,不是仙都像仙,然而有谁两千年不能改其他颜色。算了,丙黑子,咱们也别蹲在地面了,去上头吧!”
丙火猛摇头,“才不去,那里本事大的仙者太多,规矩更大,还不如蹲在自己的家乡呢!”
“说得也是,乙魅不是去了又回了吗?”
既然知道万人屠没死,卫小歌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旺盛的好奇心熊熊燃烧。
“我曾听过传说里有黑白无常,难道是你们二人不成?”
丁土和丙火张大了嘴巴,同时哑然。
愣了一瞬,丙火大叫,“当然不是,根本就是你们活人胡乱叫的,有开了眼窍的法修瞧见穿着黑衣和白衣的管理者,便说我们是黑白无常。”
卫小歌笑眯眯地点头,“嗯,所以你们就是黑白无常,我懂了!”
“懂个屁!”丁土忍不住爆粗口,白无常什么的太难听了。然而他在人间的传说中,的确就是白无常。
“可是,乙魅却穿红色衣裳,那该怎么算?”卫小歌好奇地又问道。
“她是女子,只能穿红衣。”丙火答道。
“可有什么头衔?”
“叫做勾魂使!其实她又不勾魂,咱们从来不干涉人间生死,最多拘一两个有点用处的魂罢了。”
“有点用处的魂,指的就是我吧!敢问我的用途到底是什么,长贵是什么来历,需要外来魂魄。”卫小歌赶紧问道,丙火的嘴巴比丁土还大,说不定漏几句风,就能让自己猜出事实真相。
丙火叹了口气,“别问了,反正你算是赚到了,别人活一回,你马上就活第三回了!”
“你们就不怕我回去后,再将长贵给杀了?”
“你杀了他,我们也好交任务!”半天没出声的丁土嘻嘻一笑,浑不在意地说道。
卫小歌若有所思,难道长贵对系统的用途,也差不多走到尽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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