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来人虽然身着宫装,头上还梳着发髻,瞧模样是一女道,可是她的身形着实是伟岸,由两个面容姣好的小道童搀扶着走来,浑然不像是女子,反而像是武将。
“此女就是那朱莎子?”余列定睛看着对方。
因为来人的出场着实吸引眼球的缘故,他连跟在对方身旁的余凤高都暂时给忽略了。
不过心间虽然诧异,余列还是当即就站起身子,朝着来人见礼,出声:“这位就是朱家姐姐了?余列见过。”
朱莎子自行上席,盘坐在了雅间塌上,她一人占了三人的座位,傲然的点着头:“正是妾身。”
此女还犹如主人一般,招呼着身后的余凤高:“凤高,快坐。”
余列的目光,这时才落在了朱莎子身后的堂兄身上,拱手见礼:“见过凤高堂兄。”
余凤高跟着走了进来,此人瞧见余列行礼,面色镇定的微微点了点头,提袍坐下。
见两人好歹算是来了,余列也就压下了刚才久等的不愉之意,要同对方两人寒暄。
只是他都没说几句话,那朱莎子可能是身宽体胖的缘故,左右看了看,忽然又起身,直接道:
“余家弟弟,你这找的雅间太过狭窄,待会儿如何能耍子作乐?”
朱莎子立刻将门外候着的小厮叫了过来,报上了自己的名号,呼喝道:
“今日是妾身和余家弟弟初次见面,可不能怠慢了。尔等快快在更高的楼层,收拾间屋子出来。一并的,再把楼中闲着的姐儿们叫过来,让我余家弟弟好生择选一番!”
此女的举动熟稔,而且楼中的小厮一听她报上姓名,脸上的笑容就恭敬了许多,连忙下去安排了。
这一幕落在余列的眼中,让他微挑眉毛,心中想到:“看来这新嫂嫂,似乎是合欢楼的熟客啊。”
余列不由的看了看身旁的便宜堂兄,发现余凤高的脸色依旧是镇定自若,对朱莎子的举动是一种视若无睹的样子。
不一会儿。
在小厮的安排下,余列一行人便从三十三层楼,直升到五十五层楼,位于整栋合欢楼的次高楼层了。
因为合欢楼靠近道宫山门,地处高处的缘故,几人坐在五十五楼上,目光往窗外看去,能将目中的道城皆数俯视。
一幢幢层数远比合欢楼更加高大且密集的楼宇,都是在他们的视线之下,并且楼外还有薄薄雾气飘来,让三人坐在其中,仿佛坐在天宫中一般,目中的灵光闪烁,宛若星辰。
无需余列主动讨要酒水或饭菜,他们刚一落座,就有一叠叠的灵食瓜果,由容貌俏丽的小厮侍女们鱼贯着送到了席间。
这些灵食瓜果都精致,卖相十足,灵蕴充沛,瞧上去比余列在三十三层楼菜单上瞧见的更要上等,价格应当也是昂贵。
这让余列不由的捏了捏袖子中的合欢楼请柬,他暗忖着若是新嫂嫂待会儿不主动结账,自己可千万不要因为顾忌脸面,而忘了掏出请柬询问折扣。
嘎!
这时,之前还嫌弃零嘴丹丸的鸦八,此时瞧见了席上的灵食,它嘎嘎就叫嚷起来。
这一幕引起了朱莎子的注意,惹得对方调笑道:
“好个馋嘴的鸟儿,倒是让妾身想起了凤高的那只灵禽。那灵禽是……叫做‘小红’来着?”
余列也记起来了,便宜堂兄同样豢养过一只灵禽,红冠红羽,是只卖相英武不俗的公鸡。当初他初入道城时,便宜堂兄就是用此禽接送的。
结果席中本是绷着脸色的余凤高,此时听见朱莎子提及此事,眼神忽然变得复杂。
但他看着蹦跶在余列肩膀上的八哥,还是从容的说:“妹妹记错了,那灵禽叫作‘大红’,乃是贫道自族中豢养得来的。”
“对,是大红!”朱莎子闻言,恍然的拍掌,说道:
“妾身倒是还清楚的记得,那大红的肉质极为鲜美,不愧为有‘飞龙’之血脉的鸟种,当真应了那句‘天上龙肉’之称,让人难忘。”
朱莎子摇着头:“只可惜,凤高你就养了这么一头而已,再吃不能了。”
余列听见便宜堂兄的大红被吃了,面上顿时愕然,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结果下一刻,那朱莎子眼睛放光似的,盯在了余列的肩膀上,兴奋说:
“咦!余家弟弟,你也喂养着鸟儿,你和凤高同出一族,莫非它也是‘飞龙’种?今日凑巧,不如就将它烹了,让姐姐尝尝你的禽鸟滋味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