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来到光宇音乐公司,龙湄晗与光宇老板已经恭候多时,对余弦这个才子的重视程度很高。
会面时,余弦注意到一个细节,光宇老板同样姓龙,是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人,并且龙湄晗这个金牌经纪人也在场。
龙不是一个大姓,制作人签约,一般也不需要一个经纪人在场。之前与龙湄晗接触时,后者展示出的话语权,明显不是一个拿到期权股份的金牌经纪人能够拥有有的。
这就很难不让余弦想到什么,不过问题并不大。
余弦大致摸清了这个世界流行音乐圈的脉络,自己有作品,不需要看任何人脸色。
实在混不下去,还能直接跑路继承家产,写歌写不出头就要被逼继承家里的杂志社,真是一个男默女泪的励志故事。
光宇拟定的合同和电话中许诺的基本一致,余弦用手机把合同拍了下来发给李父,让李父参谋了一下。
都是混文艺圈的,个中弯弯绕绕李父也懂一些,触类旁通嘛。
李父审视许久说合同没有文字陷阱,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对乙方的限制很宽松。
真要找毛病那就是合同期限,这是一份十年的聘用合同,业内这种合同,一般只会签约3-5年。
余弦就这一点提出疑问。
笑容可掬的龙老板细心地解释说:“因为小弦老师你所展示出的才华,值得我们为您提供一份长期合同。
我们对您很重视,希望能够和您达成长期且愉快的合作关系。
您随时可以买断自己的合同,十年加起来也才100万,您发挥正常几首歌就能赚这么多。
即便是未来您陷入瓶颈、或者暂时灵感枯竭,这份长期合同也能为您提供稳定的收入。”
“你们可真看得起我。”
余弦笑了笑,拿起签字笔在乙方后面签下自己的名字。
龙老板与龙湄晗相视一笑,搞艺术的普遍都有些孤傲,尤其是那些少年天才,恃才傲物是常有的事。
对待这种人,就应该顺毛捋。《史记·刺客列传》有言,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
蛐蛐一百万能交好一位少年天才,那是再赚不过的买卖。
签约完合同之后,龙老板声称还有其他事情要忙,不方便多陪,就让龙湄晗带着小弦老师在公司转一圈,熟悉一下未来的工作环境吧。
为表达对余弦的忠实,龙老板特意说出了和龙湄晗的关系,两人是兄妹,老板妹妹陪同,就显得重视了许多。
龙湄晗领着余弦大致参观了一下光宇公司,会见了一下各部门的主要工作人员,告诉大家公司新来了一位金牌制作人,还是非常年轻前途无量的那种,都有点眼色。
大致上就是这么个意思。
每次龙湄晗带着余弦离开一个部门,该部门就会掀起一阵窃窃私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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