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我们读到第十一回的时候,我们很快又会发现,这个“明摆着”的关系远不如我们预料的那样简单。这一回也就是《庆寿辰宁府排家宴见熙凤贾瑞起淫心》。这一回主要写了王熙凤对病人秦可卿的探望。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如果我们对《红楼梦》有了一个结构性的了解,这个第十一回其实是可以从小说当中脱离开来的,我们可以把第十一回当成一个精彩的短篇小说来读。生活是多么复杂,人性是多么深邃,这一回里头全有。这一回写得好极了。
我刚才说了,《水浒》依仗的是逻辑,曹雪芹依仗的却是反逻辑。生活逻辑明明是这样的,曹雪芹偏偏不按照生活逻辑去出牌。因为失去了逻辑,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给我们留下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飞白”。这些“飞白”构成了一种惊悚的、浩瀚的美,也给我们构成了极大的阅读障碍。就在我演讲之前,我刚刚给北京大学的十大读书明星颁发了奖品,我注意到,读书最多的同学一年借阅了三百八十一本书,在此,我要向这些阅读狂人致敬,你们很了不起。可我也想补充一点,有时候,我们用一年的时间只读一本书,这也挺好。对我来说,《红楼梦》是可以让我读一辈子的书。
回到《红楼梦》的第十一回。第十一回是从贾敬的寿辰写起的,也就是一个很大的派对。在小说里头,描写派对永远重要。在我看来,描写派对最好的作家也许要算托尔斯泰,他是写派对的圣手。在《战争与和平》里头,在《安娜·卡列尼娜》里头,如果我们把那些派对都删除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小说的魅力是失去一半。作为一个写作者,我想说,派对其实很不好写,场面越大的派对越不好写,这里的头绪多、关系多,很容易流于散漫,很容易支离破碎。但是,如果你写好了,小说内部的空间一下子就被拓展了,并使小说趋于饱满。
我想说的是,曹雪芹的这个派对写得极其精彩,完全可以和托尔斯泰相媲美。
贾敬做寿,这是宁国府的头等大事,如此重要的一个派对,一个都不能少。孙媳妇秦可卿却没有出席。这是反逻辑的。
秦可卿原来是病了,所以她没来。当王熙凤知道秦可卿生病之后,说:“我说他不是十分支持不住,今日这样的日子,再也不肯不扎挣着上来。”很难说为什么,这句话在我的眼里有些不对劲。对劲不对劲我们先不管,作为秦可卿的闺蜜,以王熙凤的情商,她为什么不问一问秦可卿的病情呢?这是反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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