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清宫里,巩清一五一十把今天在大理寺的事,对皇帝说了一遍。
皇帝锁了眉头,若有所思,道:“阿逍带了一个女子去看案宗?女子……”
“臣以前没有见过这名女子,她女扮男装,假扮成沈四公子的书僮,直到她开口讲话,臣才知道她是女子。不过这女子应该年岁不大,身量尚未长成,否则臣初时也不会走眼。”巩清说道。
戏台上和话本子里常有女扮男装却无人发现的情节,而且往往那女子还是美若人仙的大美人,其实但凡脑子没毛病的全都明白,女扮男装还不会被发现的,要么是女生男相五大三粗,要么就是尚未长成的小姑娘,否则那话本子里的男人都是眼瞎心瞎吗?
因此,听巩清说那女子年岁不大,皇帝便理解了,这事怪不得巩清,换做是他恐怕也看不出来。
想到这里,皇帝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他想起一个人来。
喜欢破案的小姑娘,他只知道一个人,那就是自家外甥女。
可是不对啊,巩清自是见过瑶瑶的,以巩清的眼力,不会认不出来。
皇帝决定改日见到沈逍的时候问一问,之所以是改日,而不是现在就把沈逍提溜过来,那是因为皇帝不想打消沈逍的积极性,总不能刚刚开始调查,他就管三管四,管得沈逍畏首畏尾撂挑子。
这个案子让沈逍来查,是最合适的。
巩清走后,劳公公问道:“陛下,您看沈四公子的袭爵旨意……”
这圣旨是一早就写好了,由劳公公保管着的,原本皇帝是说过了年就颁下去,喜上加喜,可是现在看来,恐有变动,因此劳公公才有此问。
皇帝略一思忖,说道:“还是先等等吧,阿逍查这案子,最好是无官无职。”
除了无官无职,沈逍过了年也还不到十七岁,又是众所周知的体弱多病,这样一个孩子,即使出了差错,也无伤大雅。
沈逍一日没有袭爵,他便还是一个孩子。
皇帝对自己的安排非常满意,不由自主又想起华静瑶来了。
那也是个孩子,而且还是女孩子。
此时,其中一个孩子刚刚回到永国公府,菠菜便告诉他,吴常来了。
吴常来了,自是先去点苍院。
沈逍还没有踏进院子,便听到了吴常的咳嗽声。
进了屋子,就见吴常坐炕桌前,把他那瘦得竹竿似的胳膊伸到岳离面前,岳离却视而不见,把脸扭向一旁。
看到沈逍来了,岳离松了口气,提起烟袋锅子,对沈逍说道:“你可算是回来了,这个病鬼交给你了,老夫去找个没人的地方抽几口。”
“喂,神医,你别走啊,咳咳,你不能见死不救,咳咳。”吴常伸出手想去拉扯岳离的袖子,可是岳离脚底抹油,跑得比兔子还快。
沈逍不动声色坐到刚才岳离坐过的地方,一脸嫌弃地看着吴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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