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能信,谁也都信……”我仔细咀嚼着胖子的这话,静静看着面前的这把枪,然后忽然抬头对着他笑了一下,缓缓伸出手去,拿了起来。
“我选第二条。”我指尖轻轻触碰着枪柄,触手冰凉。
胖子似乎叹了口气:“我就猜到你会这么选择。”他仿佛笑了笑:“年轻人,有谁会安心一辈子躲着过日子呢?”
他又端起酒杯看着我:“来,再喝一个!今晚就是我们的散伙饭了,吃完这顿,我带你离开这里。”
我心里忽然涌出了一丝茫然,苦笑道:“这么快?”
“就这么快。”胖子讽然一笑:“这个狗窝,你还没待够么?老子是在这里闷坏了…要不是因为找不到别人照顾你,你当老字愿意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陪你闷上二十多天?”
我看着胖子,忽然有些哽咽,端起杯子一饮而尽,盯他:“方大哥……”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称呼他,但是这声大哥我喊得很真切!我缓缓用手指把小酒杯拍碎了,然后拿出一片碎片来,一面在自己的大拇指上划了道口子,让鲜血流出了一点,然后随后拿着面前的那个空碗,拿过酒瓶倒了小半碗酒,将拇指上的鲜血挤出几滴,滴落在酒水里……
然后我直直看着胖子,肃然咬牙缓缓道:“有生之年,一定不忘你的恩德!将来一天,我陈阳能不死,我一定十倍百倍的报答你!”
然后我端起碗,连着碗里的血和酒一口灌进嘴里。
胖子没说话,只是轻轻笑了笑,端起酒杯陪着我喝了口。然后温和的笑道:“想不到你年纪轻轻的。也会学我们这些老古董玩饮血为盟这种老桥段。”
我摇头:“我今晚说的都是真心话!”
“我信。”胖子点点头:“你好好活下去吧,我等着你报答我的那天。”
这顿散伙饭吃了一今晚上,一瓶白酒我们两人分了喝掉。一滴都没浪费。桌上的菜也吃得精光。
第二天一早,胖子带着我离开。天色朦朦亮的时候,我们就上了车,胖子带着我开车一路离开了我蛰伏了二十多天地这个乡村。
在这里二十多天了,我甚至一步都没有出过大门,连周围的环境都根本不清楚。
汽车开了约莫一个多小时。然后来到了一片仓库,这里远离城市,似乎是一个建材市场,胖子的小面包车开进了市里,停在了后面地仓库门口。
“就是这里了。”胖子跳下车,然后拉着我走进仓库的一个小门。
里面地一辆货柜车前面,两个男人正蹲在那儿抽烟,眼看胖子进来,都立刻站了起来,笑着喊了一声“胖哥”。
胖子点点头,然后拉着我走了过去,指着我道:“这是的一个兄弟,这次就是带他过去。今天谁开车?”
两人中其中一个疲瘦高高的立刻笑道:“是我啦大佬。”他操着一口很典型的广东普通话,耳朵上夹着一根香烟。然后看了我两眼:“这位靓仔眼生得很啦,过去一定是做大事的,将来达了别忘记小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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