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辰愿意用性命来保护她的事实,就已经证明过一次他对她的感情了。至于,元辰又是因什么被她身上的什么所吸引的,她现在不知道,一天不知道,一年不知道,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她总是会知道的。
在这之前,只要元辰不弃,她就不离,幸福就在手心里。
看着桃夭听进去了,背后的寒刺也消失了,老板娘倒也没有再就这件事说什么,只是一再的要求桃夭在离开之前,必定要让她送一送。
她还说,要把自己亲手酿制的好酒挖出来,让桃夭带回去,做为小乐儿成年之日的贺礼。
桃夭有些吃醋:“掌柜的你偏心,到那小子成年还得多少年啊,你都不会先给我。”
“你有小乐儿可爱吗?”老板娘毫不掩饰的撇嘴吐槽。
桃夭气得跺脚,转身冲着元辰道:“阿庄,你看掌柜的……”
元辰眉梢都没动了下:“说完了就该走了。”
“不走!”桃夭干脆又坐下了:“我还没吃饭呢。”慢半拍,她看到了那打翻在地的红烧兔肉,气得跑到已经变成了个大洞的窗边,冲着楼下的元诺走远的马车怒吼:“赔我兔子!”
马车里的元诺被吓得直接跳了起来。
兔子?什么兔子?刚刚不小心弄坏了九嫂的什么兔子?
兔子发钗?兔子坠子,还是兔子把玩件?
金的,玉的,灵晶的,还是紫灵的?
管他呢,回去之后,他就立即派人将玄城里各大首饰铺子里兔子形状的首饰全都包下来,然后送给九嫂做为赔罪礼。
只要九嫂高兴,九哥不再生他气,别说小小的兔子了,牛他也赔!
元诺快马加鞭的回到玄城,把已经没了一层皮,进气没有出气多的荀茂往荀家宅子一丢,马上就派人往各家送信,当然,他没敢把元辰可能入赘给了桃夭的事说出来,只是含糊的说元辰请大家去南镇做客,不去的,“后果自负”被他直接改成了“脑袋不保”。
他觉得,自己把后果说严重了,已经是尽到兄弟义务了,再不听可就不是他的事了,随后他就马不停蹄的去寻与兔子相关的珍品去了。
各家收到元诺下人送过来的那没头没尾的口信后,一个个都是一头雾水,老九/九哥/九叔要请客,为什么要在南镇请?
老九/九哥/九叔在南镇做什么?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
不不不……什么时候老九/九哥/九叔请过他们客了,不说连他开王府的时候,他们备了重礼想要过去替他贺贺,都没能迈进他家的大门;当说这些年,他们轮着番请他,也不见他上门来露个脸。
该不会是小十四在撒谎吧。
但这个念头才出,就被他们给抛掉了,他们相信小十四绝对没有这个胆量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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