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她很有“识人之明”——她睡在床的右边,白就拼命地往床的左边挪,几乎是挂在床沿上睡了一晚上。嗯,夜里还两次滚到了地上,也是悲催。
如果不是能够清楚地感知到他的情绪,凌晓几乎以为自己被讨厌了。
第二天清晨,白的黑眼圈相当明显,且间歇性精神恍惚。为此,派玛差点没揪断头发——主人的身体素质辣么好,现在居然变成了这样,这个人类女人到底是多么……不过从这方面来看,她也算是天赋异禀,怪不得主人会带她回来——就这样,他顺利地以这种奇葩的理由说服了自己,并且暗自思考要不要摆脱她“训练”下他名下的女性人类们。咳咳,想想而已,想想又不要钱。
还有件事也让派玛很头疼,那就是昨天白直接离席的事已经在全城传开了,这让他的风评瞬间变差。虽说这并不会导致白的地位下降,但是,派玛并不希望自己的主人被孤立。于是他暗示白可以稍微解释下这件事,比如说“刚从人类那边回来不习惯全人席”之类的说明。
白无视了派玛的劝谏,即使他知道对方是好心,但是,他依旧没有办法也不愿意去和那群人交流。
但是,他的行为也并非只赢得了排斥,或者说恰恰相反,也赢得了某些人的关注与支持。
派玛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接下来的两三天里就开始力劝白去领取所——一方面和别人不一样也就算了,要是各个方面都和别人不一样,那是妥妥悲剧的节奏啊。毕竟这是市政府直接下达的法令,其余回归的半虫人也相继都去领人了。
白虽说的确不太想去,但也觉得不得不去。现在想来,他那天晚上处理事情的确太不谨慎了。毫无预兆地离开也就算了,糟糕的是他还极为明显地表现出了对她的关注态度。这很容易让其他人觉得她对他造成了过大的影响,也极容易酿成“丑闻”。在这里,一个人占有杀死甚至食用人类都不是事,但如果谁站出来说“我爱上一个人类”,那就是丢人现眼。毕竟,谁都可以宠爱猫狗,又有几个人会爱上猫狗呢?
从派玛口中,他得知从前就出现过这样的二级女性半虫人,她深爱上一位人类男性并且当众宣布要和他共度终生。最终,她被全城的绝大多数半虫人排斥,并且被迫接受了制裁——短期□□。而她爱上的那位人类男性也被当着她的面处死,市政府补偿性地无偿给予了她三个“全新”的人类男性。不过这位半虫人很快就自尽了。
时过境迁,如今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她的名字,只记得这桩“有名的丑闻”。
在那之后的这些年里,即使有人存在着与她同样的想法,却也再不敢轻易越雷池半步。有些事,可以做,却绝不能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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