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春风气势汹汹的到厨房里拿菜刀往前后脚跟着就喷出来了,结果就已经看到李德华躺在了沙发上,脖子上的血液直接就喷了出来,没有几个呼吸的时间人就完了。
“老李的事肯定是瞒不住的,没办法,我当时就让春风先走,然后剩下的现场都是我弄的。”
王琴虽然没有读过什么书,但是这两年在家的时候没事经常看一些电影电视剧,知道警察在侦办这种凶杀案的时候,肯定要采集现场的一些指纹或者是脚印什么的。
而且王琴也挺心细的,在李春峰要走的时候又把他叫了回来,因为李春风脚上沾染上了血液,走的时候全都是血,脚印留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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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完衣服和鞋子之后,王晴赶紧把李春峰的鞋子的鞋底擦了一擦,把上面的血迹擦干净了,然后放到了鞋柜里边,至于一些喷血的衣服,他直接让李春风就带走了。
鞋子上的血迹她能擦一擦,但是衣服上的血迹必须要清洗才行,她没有那个时间,所以就让李春风带走。
然后王琴又把菜刀上的指纹胡乱抹了一下,把自己的手掌印了上去。这才有了自己的指纹出现在菜刀柄上,只不过他在擦除的时候并没有搞得特别干净,还留下了一些摩擦类的指纹,而那些摩擦指纹都是李春风的。
处理完这一切之后,王琴又把桌上的饭菜打翻,然后把李春风用过的碗筷拿到厨房里面清洗之后,就开始破坏现场的血迹,把一些留下的血迹擦除干净,然后把李春风留下的雪脚印也都抹除掉。
在现场已经看不出来有李春风来过的痕迹之后王琴这才打电话报了警。
之后就是警察出现场,一直到现在。
“警察同志,这个事情虽然说是春风做的,但是李德华的死有余辜,而且你们看到我儿子还年轻,刚考上了水务集团的工作……”
“你们就当是我杀的人好不好?我去给我儿子偿命去,他杀了他爹,我去给李德华偿命,你们把我儿子放了行不行?”
行不行?
这哪有行的。
如果每一个儿子都能杀完人之后让父母去偿命的话,那估计这个世界上90%的父母都愿意为自己的儿子偿命去。
陈江这边叹了一口气,关于王琴的审讯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后面整理完笔录之后,要和李春风那边的审讯记录相比较印证。
不过现在看样子从王琴的情绪还有叙述的内容,上来看,跟警方的现场勘察结果基本上是吻合的,所以王琴这一次说谎的可能性很小。
案子虽然破了,但是众人的心情却并没有放松下来。
在这几天的调查过程当中,关于李春风的情况大家也都了解的差不多了,这个人从小到大都是比较乖的那种。
而且李春风学习很好,从小到大基本上都是班级里的前三名,考上大学之后也是年年都拿奖学金。
所有和李春风接触过的老师同学,还有朋友对李春凤的评价都很好。
性格有些腼腆内向乐于助人。
这是绝大多数人对李春风的印象。
可惜……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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