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局长想了想说:“就算是实名举报,也只能证明是董浩然举报了曹立琨,并不能证明曹立琨知道董浩然的所作所为,更不能证明曹立琨因报复而谋杀了董浩然。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吧。”
杨建刚说:“当然清楚。同时我也清楚曹立琨在撒谎,实际上他是知道董浩然举报了他。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撇开跟这个案子的关系,好让我们警方不怀疑他,不将他列为嫌疑对象。”
何局长盯着杨建刚问:“你确定曹立琨在撒谎吗?”
杨建刚肯定地答道:“确定,何局,我完全敢确定。”
何局长问:“证据呢?”
杨建刚答道:“证据嘛,就是我刚才对你说的那些。”
何局长摇摇头:“可我认为这些不能成为证据,至少不充分。”
杨建刚脱口而出:“何局,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何局长严肃地答道:“不是我要这么说,而是事实就是这样。刚才我也说过,被害人董浩然的那封检举信不能证明曹立琨知道他被举报,更不能证明他报复举报人。即便从相关部门找到了董浩然是实名举报,也无法证明这一点。既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曹立琨知晓董浩然举报他,那就不能证明他在撒谎。只有曹立琨向我们警方交待他确实知道董浩然举报了自己,那才能证明他在撒谎,才能怀疑他跟本案有关,才能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进而对他进行抓捕和审讯。”
杨建刚说:“就曹立琨之前的态度,要他主动承认根本不可能。”
何局长说:“别说曹立琨,就算普通老百姓也不会轻易在警察面前承认自己撒谎,承认自己有罪。但是只要我们警方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不管是谁,最终都不得不如实交待,认罪伏法。”
“这我明白。”杨建刚说,“问题是举报本身就相当隐蔽,很难找到线索,自然也就很难得到确凿的证据。”
何局长加重语气说:“但证据是至关重要的,不管有多困难,都必须要找到。没有确凿的证据,我们就无法拘捕案犯并审讯。”杨建刚点了点头,沉吟了一会儿说:“如果我们能够把曹立琨带到警局来问话,就有可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破案相当有利。”
何局长板起面孔说:“小杨,你是刑警队长,应该知道这样做不合适,有违规甚至是违法的嫌疑。”
杨建刚疑惑地说:“怎么会呢?我们警方没有公开拘捕曹立琨,也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只是请他来警局问话,符合相关规定呀。”
何局长问:“你觉得曹立琨会这么想吗?”
杨建刚说:“只要我们的行动符合规定,不违法,至于曹立琨怎么想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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