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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的女尸(18)

审讯室。

杨建刚目光严厉地盯着对面的嫌疑人看了好大一会儿,才按照既定的程序问起姓名年龄籍贯职业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等。

犯罪嫌疑人孙维翰起初因抵触情绪而迟迟不回答,尔后在杨建刚再三的询问才极不情愿地逐一回答。

杨建刚问:“孙维翰,案发当晚,也就是前天晚上,你在哪儿?”

孙维翰靠在椅背上,两腿往前伸直,眼睛虚眯,摆出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拖着腔调答道:“我在哪儿,是我的自由,管得着吗你。”

杨建刚严肃正告:“孙维翰,你现在是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讯,所以你的一些自由权利已经丧失了,必须回答警方的提问,而且必须照实说,不得撒谎,否则你要负法律责任的。”顿了一顿又说句,“孙维翰,我再问你一句,案发当晚,你到底在哪儿。”

孙维翰默然半晌才漫不经心地答道:“在家里,这总行了吧。”

杨建刚问:“谁能证明你在家里,是你父母,还是其他人?”

孙维翰冷笑一声道:“犯错了,警察同志,我爸妈都出差去了,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而且我家没监控,所以没有证据。不过,我说的可是实话,当然信不信由你们,我一丁点也不会在乎。”

杨建刚问:“案发当晚,你是不是给刘东阳打过电话?”

孙维翰答道:“没有呀。我又没什么事找他,干嘛浪费电话费。”

杨建刚问:“案发当晚,你打电话邀刘东阳喝酒,不是吗?”

孙维翰兀自一笑:“警察同志,你这么一提,我倒是想起来了。没错,前天晚上我是给刘东阳打过电话,约他出去喝酒。”

杨建刚问:“那是什么时间?”

孙维翰答道:“嗯,大概九点半吧。”

杨建刚问:“你跟刘东阳是不是一起喝酒去了?”

孙维翰答道:“没有。”

杨建刚问:“为什么?”

孙维翰答道:“因为我临时有事,就只好爽约了。”

杨建刚问:“你有没有再次给刘东阳打过电话?”

孙维翰答道:“打过,就是向他解释爽约的原因。”

杨建刚问:“这个电话是什么时候打的?”

孙维翰答道:“大概九点四十五分。”

杨建刚问:“孙维翰,你知不知道当时刘东阳在哪儿?”

孙维翰答道:“不知道。”

杨建刚厉声道:“孙维翰,你在撒谎。”

孙维翰有点结巴地说:“我……我没有撒谎。警察同志,你可别冤枉我。”

杨建刚继续问:“在与刘东阳通话的过程中,刘东阳是不是把他跟陈子玥在一起的事告诉了你?”

孙维翰眼珠子骨碌一转,答道:“对,刘东阳是告诉过我的。”

杨建刚问:“那你就应该知道他在哪儿,为什么刚才说不知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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