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钟兴与楼燕还有些脾气,不断拉弓放箭,飞刀乱射。可不管他们如何努力,想帮衬兄弟们一把,最后发现自己其实很多余。
在奎托斯的训练下,整个黑鹰特战团,已经呈现出高度现代化的战斗方式,交叉掩护射击,迂回包夹,保持距离,优先击杀高价值目标,等等等等。
完全超越了这个世界600年的战斗力,宛如一次时间大战,耀武扬威了数百年的骑兵大队,突然发现自己面对的,是一排马克沁机枪阵地时,用生命与鲜血理解到自己被时代抛弃了。
“话说,头儿以后还需要我们吗?”终于,肺痨鬼扣着脸颊,轻声提出了所有人心中的疑惑。
“他们手中的是枪,我手里的也是枪,可他们的枪五十丈便可杀人,而我,则要冲入敌阵以命相搏。”熊瞎子不由一脸苦笑。
“过去以为只有于谦一人,能完成和头儿一样的事情,现在人人有枪,索然无味了。”钟兴停下了自己的执拗,毕竟他的飞刀,最多只能击杀十五步内的敌人,而现在的锦衣卫,百米以外已经脑洞大开了,根本不给他出手的机会了。
“马的,手都拉酸了,还是没他们杀得快!赶明回去,也练枪好啦!”楼燕也不再强撑了,她是唯一能在射程上比肩左轮步枪的存在,但依旧比不上他们的效率。
“枪虽厉害,但并非天下无敌。就像头儿的枪法能三里之外杀人于无形,也从未放松过弟兄们的训练。因为头儿说过,战术比枪术更重要,审时度势,居安思危,才可立于不败之地。”于谦一直举着xm2010增强型狙击步枪,但一枪没发过,只是用狙击镜巡视着战场,查看战局。
因为林川说过,兄弟们用的子弹有的是,但他枪械的弹药就跟林川的弹药一样,都是无法复制再生的资源。所以不必要的情况下,他都不会贸然开枪浪费在杀无用之人身上。
“任何时候,头儿都是需要我们的,我曾经跟随头儿攻打过锡兰国,这种火器在那几乎前线战士人手一把,但最后头儿硬是力挽狂澜,将不可一世的锡兰击败,改朝换代。所以,枪不是万能的,头儿是万能的。”姜戈肯定地点了点头。
“各位,差不多杀光了,该去做正事了。”奎托斯在一旁招呼着,众人翻身下了屋顶,走向了府邸最深处的一处房屋,这原本是间仓库,但有一伙锦衣卫被打得东躲西藏时闯了进去,足有三十几号。
他们用屋内的木桌顶住了四方的窗口,大门也从内锁死,一副就算打死也不出来的模样。
失去视野,就算是再牛笔的枪手也无从下手,但那群被打急眼的家伙藏身其中,就等着来人跟他们玩命的。
困兽并不好杀,就算赢了,也难免被咬上一口。换成平常,只需要把这仓库点了自然不攻自破。但现在大雨倾盆,火星子都点不着,有些棘手。
“要不我来?”肺痨鬼压着腰间双刀刀柄,打算一试。
“还是我来呗,这种狭小地界贴身战,我最擅长。”钟兴跃跃欲试。
可没等他们出手,奎托斯平举单发榴弹枪,对着那窗户嘭的就是一发,高爆榴弹贯穿木板进入屋内,轰隆一声巨响,巨大的火焰从四周的窗户喷涌而出,门都给炸飞出了几米开外。
还活着的锦衣卫,也是全身燃火地从屋内跌跌撞撞摔了出来,周围的弟兄也不浪费子弹,拿着障刀上前,一个个戳死,就跟杀虫子一样容易。
“谁杀都是杀,兄弟强就是我们强,用头儿的话说,他希望身边人都天下无敌,这样他就能抱着大腿混吃等死了,岂不快哉?”奎托斯一句话说开了所有的惆怅,毕竟这才是林川创建老六队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