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好了大政方针,吴放歌就放开了手让阿梅全权处理这件事,他自己作出一副和这事没多大关系的样子,该上班上班,该吃饭吃饭,当然了,单位上也会经常来找他帮着协调收购的事,他倒也尽力,只是对事情的进展成效不大,这一点倒是没有什么人怪他,连政治处秦主任都说:“收购人家的产业,还让人家自己帮着讨价还价,实在是有点欺负人。”
吴放歌虽然没有对此表态,但是也深知,现在单位里的同事对这件事的态度在有着‘打土豪分浮财’心态的同时,对自己也还是有这一点同情的。同时这件事情还带来了大家意想不到的后果——那就是从那之后,单位里的人若是做点生意啥的,个个都搞的跟特工一样隐秘,生怕一不留神又被单位收了去。其实这个时段大家都以挣钱为荣,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点生意在外面,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这点同情心大家还是有的。
由于吴放歌担心夜长梦多,事实上已经有了不好的征兆——公安局的周国江一次再和他吃饭的时候,很很隐晦地提到了:最近别太狂了,有运动。所以他又放了一下口子,阿梅虽然舍不得,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几经周折,喊价一百万的生意,四十五万就卖了出去。于是原本的一个无名产业立刻就被挂上了‘新奇乐娱乐中心的’的牌子。
四十五万拿到了手,按照先前的约定,每人十五万大家平分了。吴放歌前手分分了钱,后手悄悄地全给了小蟑螂,并说:“虽然离七位数还差得远,可总算也是给你一个交待了。别让阿梅知道这件事。”
结果小蟑螂拿了钱嗤嗤直笑说:“你们都是活雷锋,拿我当贫困户扶贫呐。”
又一问才知道,原来阿梅分了钱后,也拿了五万给小蟑螂,只是大家都知道产业要卖回本钱来,才没敢多给,毕竟是结了婚的人,做事不似未婚时代那么爽快了。可不管怎么说,这下也算是给这次的合伙生意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了。
分了钱,大家暂时各奔前程,有段时间这三人几乎没怎么联系。阿梅继续回去经营烧烤店,和老公过小日子。小蟑螂则号称要游遍祖国的大好河山,结果外出了一个星期就匆匆回来了,说是怕地盘让别人抢了,然后就承包了一个舞厅,以此为根据地继续捞他的偏门儿。而吴放歌则开始埋头看书,准备暑假前的自考,上班的时候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写了不少的新闻报道宣传信息,另外也做了两件当时看起来很奢侈的事情,他给自己住宿的老西楼和家里各按了一部电话,并虽说现在装电话挺暴利的,但先装先用,通讯方便了,做什么事情都方便。可惜的很,现在还没有生意要做,只是最方便的就是他母亲,整日里打电话叫他回去,可事情总归就只有两件,一是做了好吃的叫他回去吃,另外就是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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