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呀。”余峰手往吴放歌肩膀上一拍说“好人呐。喝酒!”
余峰说:“等会儿?等会儿我可就饿干吧了。弟妹呢?在厨房忙和呢?我去看看去。”说着就往厨房里探头,结果啪的一声,被一个鸡蛋打的满脸花。又笑着说:“弟妹就是疼我,每次见面都赏我一个生鸡蛋。”
转瞬间菜都上齐了,居然还有一道汽锅鸡。余峰就对余兴说:“我说兄弟,菜上齐了,怎么不让弟妹也来吃饭?难道你们家还有封建传统,女人不上席?”
整理出桌子坐下了,余峰看来是以这家的恩主自居的,因此大大咧咧地坐上上把位,显然是习惯了,而作为主人的余兴却只能在一旁作陪,吴放歌也算是贵客,但他对座位这东西向来不讲究也不懂,原想和余峰对座,但又被劝到了余峰的右手边。坐定后,余兴开了酒,帮工的小妹端了些干肉丝花生米之类的东西上来下酒,余峰这家伙,在学校的时候还有个人样,这一出来了完全就跟换了个人似的,说话毫不顾及,连帮工小妹的豆腐都吃,不是摸人家手就是捏人家屁股,还笑着对吴放歌说:“放歌啊,其实女孩子就是这种懂得害羞的时候最可爱,一旦变成了老娘们儿,满嘴的粗话也就没意思了。”
吴放歌笑道:“翻天印?没那么严重吧。”
吴放歌也回敬道:“孔子都说了,食色性也,大家都是男人,有些事,理解理解,理解万岁嘛。”
好像是要应证他的话,话音还没有落,里屋孩子就呜哇呜哇的哭了起来,余兴也不动,只是招呼帮工的小妹:“你还不赶紧的看看去?发什么愣?”
两人边说的闲话边走,七扭八拐的来到一家店面前,那店门已经关了,吴放歌一看招牌:正宗云南豌豆凉粉。余峰早就砰砰的敲门,大声武气地喊道:“客人都来了,还关着门干什么!”
余峰进了店,比到了自己家还随便,还让吴放歌不要客气,而店主余兴也忙不迭地迎了出来,讨好地笑着说:“哎呦峰哥,我还以为你要等会儿再来呢。”
现在吴放歌有点蔑视这两位了,甚至有点后悔来吃这顿饭,但是出于礼貌,他还得忍着。
虽说坐着的喝酒的是三个人,但是余兴其实只是背了一个名,他不停的起来坐下,和帮工小妹一起端盘子上菜的。看来做菜的女主人非常有本事,菜品美味不说,而且量也正合适,也仅够两三人吃而已。吴放歌和余峰喝了几轮酒,余峰起了八卦的兴致,也看出了吴放歌的好奇,就断断续续,趁着余兴端菜不在的当口说了一下这家的情况。原来余兴自小有眼有点残疾,家里又穷,自然是娶不上媳妇,出来打工之后就遇到了这家女主人,人虽然漂亮,但是拖着个孩子,又是个哑巴,所以也就将就着搭帮过日子了,而且年初又生了一个儿子。只可惜祸不单行,余兴在工地上伤了腰,再也干不动重活儿了,断了生计,恰好余峰这个时候出现了,帮他讨要的赔偿,这才开了这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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